劳动纠纷基本参数
  • 品牌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民事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经济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职务案件
  • 所在地
  • 上海
  • 服务特色
  •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
劳动纠纷企业商机

【劳动者想休年休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法律索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专注劳务纠纷,为您的权益发声。温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温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的处理部门:1、劳动监察大队(速度快,但是只有处罚权,没有判决权)行政部门,收到投诉后上门调查并要求侵权方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权进行行政处罚!2、劳动仲裁庭/法院(流程长,时间久,精力大,但是有了判决结果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判决机关,有劳动纠纷的直接去法院将不被受理,必须先走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走法院!有了判决结果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欠薪走了劳动监察大队,其会要求公司尽快按时发薪,公司拒不发薪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公司如果在薪酬数额上与劳动者有争议的,就需要举证到劳动仲裁庭去进行判决了!金山区劳动纠纷赔偿标准劳务关系有争议?天境星峰律师,为您调解纠纷。

温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劳动纠纷案子一裁两审,从申请到打完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就上海当前的情况看,案子很多,周期比往年长不少。一裁:仲裁申请提交后首先是调解,调解不成功,才会立案。立案到开庭1个月,开庭到裁决又等待了1个月。从提交仲裁申请到裁决,整个流程接近3个月。一审:收到裁决书后有15天的上诉期,我自己在上诉期末尾上诉,到受理立案差不多3个月,立案到开庭1个月,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到判决又是3个月,“一审”整个流程差不多7个月!二审:那么“二审”这个流程要多久呢?不知道,因为我自己也才刚刚上诉。“一裁两审”在目前这个大环境下,实在拉得太长了!所以劳动仲裁真的非常考验耐性。劳务关系复杂多变,天境星峰律师,助您理清脉络。

温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依法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该法条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并解除或者终止了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天境星峰律师团队,深谙劳务法律,为您的权益提供坚实保障。温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遭遇劳务纠纷,上海天境星峰律师咨询服务,助您快速解决。温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强迫、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与劳动纠纷相关的**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