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包庇、枉法裁决行为的。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为您解决劳务纠纷,让您工作无忧。浙江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认可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只限于用人单位是依法成立经工商登记的公司,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雇佣劳动者或者存在帮佣关系的劳动者则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绍兴劳动纠纷法律咨询天境星峰律师,专注劳务法律领域,为您的权益把关。

劳动纠纷案子一裁两审,从申请到打完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就上海当前的情况看,案子很多,周期比往年长不少。一裁:仲裁申请提交后首先是调解,调解不成功,才会立案。立案到开庭1个月,开庭到裁决又等待了1个月。从提交仲裁申请到裁决,整个流程接近3个月。一审:收到裁决书后有15天的上诉期,我自己在上诉期末尾上诉,到受理立案差不多3个月,立案到开庭1个月,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到判决又是3个月,“一审”整个流程差不多7个月!二审:那么“二审”这个流程要多久呢?不知道,因为我自己也才刚刚上诉。“一裁两审”在目前这个大环境下,实在拉得太长了!所以劳动仲裁真的非常考验耐性。
当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并没有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而是让劳动者继续在其单位工作,对于此种人员,当发生纠纷后,是按照劳动关系处理还是劳务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该劳动合同在法律属性上已经属于终止状态,如果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发生纠纷,应当是按照劳务关系来处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合同需谨慎,天境星峰律师,为您审查把关。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纠纷类型有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天境星峰律师,让劳务纠纷不再是您的困扰。杨浦区劳动纠纷打什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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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哪些权利救济途径?协商、劳动监擦大队投诉打12333、调解、仲裁、记者热线等媒体曝光形式。仲裁庭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吗?发生劳动纠纷要去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庭申请仲裁,如果劳动履行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到劳动履行地的仲裁庭申请,由于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前置程序,所以不要去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浙江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