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基本参数
  • 品牌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民事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经济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职务案件
  • 所在地
  • 上海
  • 服务特色
  •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
劳动纠纷企业商机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期限转化为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双倍工资包含每个月单位应当支付的月工资,即单位应在给与每个月工资的基础上再多支付每个月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直至满一年,满一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一年则不能请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举例:王某于2012年5月1日入职某公司,该公司应在2012年6月1日之前与王某签订合同,但该公司一直不履行合同签订义务,直到2012年10月15日才想起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王某可向仲裁庭或者法院主张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10月14日之间的双倍工资,即4.5个月的双倍工资,如王某在2013年10月13日未行使双倍工资的权利,那么王某的诉讼时效将失效。劳务纠纷不用愁,天境星峰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保障。奉贤区劳动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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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资纠纷怎么办?是去劳动监察还是申请仲裁? 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大部分纠纷两种手段都可以使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使用,是并列关系。有的是属于监察事项不属于仲裁事项,比如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有的是属于仲裁事项不属于监察事项,比如涉及单位违法解除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大致的划分就是一些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明确的案件,可以直接通过监察投诉,短期化解。但是一旦争议比较大,事实不太明确的事项,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丽水劳动纠纷律师费标准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劳务纠纷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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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哪些权利救济途径? 协商、劳动监擦大队投诉打12333、调解、仲裁、记者热线等媒体曝光形式。 仲裁庭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吗? 发生劳动纠纷要去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庭申请仲裁,如果劳动履行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到劳动履行地的仲裁庭申请,由于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前置程序,所以不要去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纠纷中常见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① 有关部门对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等的鉴定材料; ② 医治工伤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食宿费、康复器具等费用单据; ③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清单; ④ 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受伤前12个月工资收入情况及受伤后的工资发放情况)等。 举证责任规定: ① 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就存在工伤伤害的事实、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时间、停工留薪期、住院医治起止时间及医治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已支付的工伤损害赔偿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② 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主张不构成工伤的,应当提供劳动者非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务纠纷处理有门道,天境星峰律师,带您走进法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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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通过仲裁机构或第三方仲裁员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各地的劳动仲裁院进行。而劳动仲裁院都是由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劳动仲裁是 一种准行政行为。因为是准行政行为,所以一般劳动仲裁通常更加快速、灵活,双方可以选择仲裁员,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双方的隐私。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性,双方均需遵守。劳动仲裁员大多由劳动仲裁院聘请或律师兼任,或各劳动纠纷处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兼任。劳动仲裁院非司法机关,其程序相对简单。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劳务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宁波劳动纠纷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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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奉贤区劳动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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