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邦法律知识分享:上班时间没收手机合法吗?公司上班没收职工手机是否合法,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如果有规定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告知员工的,就合法,但没收手机后,下班要返还手机,如果公章章程没有规定,就不合法。《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说明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说明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争议法律咨询:如何解决劳动争议?深圳线上法律咨询平台
劳动法律咨询:加班工资的支付与加班争议中的风险控制。1、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2、计件工资下的加班工资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4、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5、补休和调休的区别;6、补休与加班费的适用条件;员工能否不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7、平日加班和法定节日加班能否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如何防范风险?8、加班和值班的区分以及在实务中的适用;9、保安、门卫、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岗位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加班事实应如何把握?10、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与约定技巧;11、能否约定工资中已包含加班费?法院会怎么审查其效力?12、法定节假日加班300%工资是另付2倍还是3倍?13、加班工资的追溯期限;14、加班工资争议中的举证规则;15、员工凭电子打卡记录要求认定存在加班事实法院是否支持?16、约定六天工作制的加班工资问题;17、如何才能避免向高管支付加班费?18、电子考勤记录无员工签名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方法;19、超时加班的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罚款标准);20、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加付赔偿金责任。 深圳企业法律咨询网站公司股权纠纷案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买卖合同法律咨询。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出售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售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售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注意交易房屋的评估价是否正确,真实。在这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就是对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有些评估价含的水分很多,就容易造成评估价的不真实。有些中介试图低价收入、高价卖出,是导致与房屋市场价值偏离的主因,而这必然将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利益。国鼎邦在这里介绍一个简单的估价办法,二手房价格应为周边区域新建商品房市价的2/3左右,过高价格买入者,将存在贬值的风险,反之,平价或低于此价买入者将有利可图。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委托信誉良好、具有市房地局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专业评估机构估价,必要时还可要求出具评估报告,作为实际售价的依据。 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是做什么的?
国鼎邦提供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包含离婚纠纷(含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纠纷、扶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纠纷、同居析产纠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监护权纠纷等。现就上述纠纷制定了简单证据收集指导:(一)离婚纠纷案件:1、婚姻关系证明;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8、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二)抚养纠纷案件: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2、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三)扶养纠纷案件:1、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劳资纠纷在线法律咨询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一对一法律咨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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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在劳动关系解除时,存在劳动者一离职就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那么是不是只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哪些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1、用人单位以、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愿续订或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深圳线上法律咨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