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基本参数
  • 品牌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民事案件代理仲裁,经济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行政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
  • 所在地
  • 上海
  • 服务特色
  •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
民间借贷企业商机

民间借贷新规一:突破了银行四倍利率限制。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借贷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借贷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借贷市场报价利率。新规二:企业间经营需要拆借受保护。以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为无效。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民间借贷法律问题多,天境星峰律师帮您一一解答,让您明明白白借款。江苏民间借贷律师收费标准

江苏民间借贷律师收费标准,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合同通常具有下列特性:(1)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贷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要求实际交付货币。(2)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是自然人之间基于互助互济而订立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民间借贷合同是无偿合同。与此同时,民法奉行等价有偿的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协议,民间借贷合同完全可以是有偿的,甚至其利息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略高于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3)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数额较小,甚至是基于感情而订立,因此在形式上应当灵活便捷,易于操作。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连云港民间借贷上征信吗面临追债困境?天境星峰律师帮您分析案情,制定有效的追债方案。

江苏民间借贷律师收费标准,民间借贷

自然人之间、企业之间借贷的法律效力: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民间借款是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2、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除外。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根据《借贷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借款人应返还本金,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之日期间的利息应当收缴,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对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借据是否真实的,双方均可申请鉴定,双方均不申请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理:如果债权人只凭借据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借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应提供笔迹比对样本。如果债权人提供的借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具备一定的可信性,债务人对借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依据的,由债务人申请鉴定。经依法释明,债权人或债务人不申请鉴定或不提供笔迹比对样本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法院依法裁判。该所律师在民间借贷领域树立了良好口碑,赢得了客户的普遍赞誉。

江苏民间借贷律师收费标准,民间借贷

“客户至上、热情高效”是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一贯的服务理念,“合法合规、专业审慎、博学诚信、规范服务”是天境星峰律师团队坚持的服务准则。为利而不唯利,为名而不唯名。“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兼公理行事,具人文精神”是天境星峰律师团队的追求,也是天境星峰律师团队的座右铭。以我们高水准的服务,维护客户们的合法利益。我们深信,凭籍多年积累的法律服务的业绩和经验,定将为客户带来专业、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体验。经司法局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为民间借贷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闵行区民间借贷会判刑吗

天境星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您的民间借贷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江苏民间借贷律师收费标准

民间借贷新规三:网贷平台只提供媒介不担责。《规定》明确,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借贷平台的提供者如果只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新规四: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情形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借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特别注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款项交付为生效要件,其他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江苏民间借贷律师收费标准

与民间借贷相关的**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