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药品中意外发现亚硝胺杂质(可能或有可能是人类致ai物)明确表明,需要制定风险评估策略来评估任何药品中亚硝胺的潜在存在。在一些药品中发现亚硝胺后,FDA和其他国际监管机构对受影响的 API 和药品中的这些杂质进行了详细分析。根据该机构目前的理解,本指南讨论了亚硝胺形成的潜在根本原因,并建议API和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应使用FDA 应采取本指南中描述的三步缓解策略,即:(1)对已批准或上市销售的产品以及正在申请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质量标准建立与稳定性考察等工作。吉林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
在这方面,API制造商应参考ICH M7(R2)和ICH行业指南Q7《活性其药物成分良好生产规范指南》和Q11《原料药开发与生产》中的建议。在工艺开发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尽可能避免可能产生亚硝胺的反应条件;在合理情况下,通过适当措施进行净化研究,证明该过程得到了充分控制,能够在推荐的AI限值内持续减少亚硝胺杂质;如果合成途径中可能形成亚硝胺,则使用仲胺、叔胺或季胺以外的碱(如果可能);如果可能的话,避免使用酰胺溶剂(如N,N-二甲基甲酰胺、N,N-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当不可避免地使用它们时要谨慎,要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形成。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以项目引进、联合开发、委托开发、项目孵化等模式开展工作。
使用附录C中描述的方法,制造商或申请人可以确保亚硝胺杂质的总含量不会超过 ICH M7(R2)3中规定的1:100000可接受的ai症风险。通常,需要具有适当定量限(LOQ)的灵敏分析方法来测试药品是否符合亚硝胺杂质推荐的AI限值。根据ICH Q2(R1)行业分析程序验证指南:检测限和定量限应与杂质必须控制的水平相称。LOQ应基于这些原则进行科学论证。FDA与本指导原则有关的亚硝胺指南网页中例举了推荐用于检测几种不同原料药和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经过验证的分析测试方法的示例。
(2)如果发现风险,进行确认测试;(3)根据适用要求向 FDA 报告旨在防止或减少亚硝胺杂质的变化。较重要的是,API和药品制造商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或防止亚硝胺的存在原料药和药品中的杂质。1.本指南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CDER) 药品质量办公室制定。2.就本指南而言,术语“活性其药物成分”应解释为药品中的活性成分(参见 21 CFR 210.3(b)(7)和 21 CFR 314.3(b) 中对活性成分的定义)。本指南中,术语“活性其药物成分”和“药物物质”也可互换使用。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良好的自动化管理规程》建立了符合国家“数据完整性”要求的系统环境。
应至少对三个是性批次进行验证性测试。根据结果,制造商和申请人应使用以下因素来确定是否应进行更改以防止或减少亚硝胺杂质的存在:如果确认性测试表明亚硝胺水平不超过推荐AI限值的10%,则不需要制定规范(方法和验收标准),前提是充分了解根本原因,并建立和验证生产过程控制。如果生产工艺、辅料、API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其他材料发生变化,则应在工艺验证研究期间和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重新评估亚硝胺水平和控制需求。相反,如果在生命周期的任何一点,结果都高于推荐AI限值的10%,则应制定规范。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由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功能完备、系统配套的药物研发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江西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
研究院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吉林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
含有仲胺、叔胺或季胺基团的原料药的药品如果接触亚硝化剂就有形成NDSRI的风险。有风险的原料药包括具有二级、三级和季胺官能团的原料药。还包括使用危险材料合成路线的API。根据ICH Q10药品质量体系指南,制造商和申请人的药品质量体系扩展到对采购材料质量的控制。供应商资格认证计划是制造商的系统(如审计、材料评估、资格认证),用于选择能够使用定义和商定的供应链从批准的来源提供材料的材料供应商。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是二甲胺,它可能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吉林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