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基本参数
  • 品牌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民事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经济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职务案件
  • 所在地
  • 上海
  • 服务特色
  •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
劳动纠纷企业商机

【 高温补贴与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 高温补贴属于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而发放的津贴,属于工资中的津贴和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防暑降温费属于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职工福利。例如,《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 【法律索引】《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三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劳务纠纷不用怕,天境星峰律师,用专业为您保驾护航。嘉定区劳动纠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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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通过仲裁机构或第三方仲裁员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各地的劳动仲裁院进行。而劳动仲裁院都是由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劳动仲裁是 一种准行政行为。因为是准行政行为,所以一般劳动仲裁通常更加快速、灵活,双方可以选择仲裁员,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双方的隐私。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性,双方均需遵守。劳动仲裁员大多由劳动仲裁院聘请或律师兼任,或各劳动纠纷处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兼任。劳动仲裁院非司法机关,其程序相对简单。温州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天境星峰律师,以专业赢得信任,处理劳务纠纷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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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考虑,采取种类多样的经营模式。实践中存在部分企业滥用承包经营方式,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内部承包合同规避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以已经签订承包合同为由否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转嫁用工风险。人民法院在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不仅要审查双方签订合同的名称,更要通过合同的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实质性审查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准确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纠正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等规避用人单位义务的违法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裁判规则,助推劳动关系治理现代化。劳动法律法规是国家实施就业政策、贯彻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国家劳动关系治理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审判中不断完善裁判规则,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如某高纤公司与崔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中,某高纤公司与崔某等车间工作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崔某在工作中受伤后,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人民法院以人身、经济等从属性特征作为判断标准,准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再如张某与某公交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张某与某公交公司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已经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某公交公司因张某投诉而拒绝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民法院明确在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劳动者具有单方选择权的裁判规则,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撑起了法律保护伞。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劳务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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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常见的关于加班工资纠纷情况: ① 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加班申请单等,证明有无加班事实; ② 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加班工资; ③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未安排补休的证据。 举证责任规定: ①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② 用人单位主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务合同有疑问,天境星峰律师,为您解答。江苏律师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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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想休年休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索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嘉定区劳动纠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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