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精神,持续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推进、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进校园,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开展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付费购买校服且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的地区,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据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专款,严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要将校服代收费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校服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 校服备案平台,规范备案流程,确保校服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辽宁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落实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专项检查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更加满意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优化和改进选用采购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保障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办满意的教育,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校服选购,完善监管机制,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行为,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合体、美观、舒适。 四川中小学校服软件定制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录入校服信息,提高校服管理的整体效率!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技术报务。中小学校制定校服选用具体办法,配合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的作用。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用组织积极配合协助学校开展校服选用采购;发挥好在校服选用采购中的监督作用。12.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强校服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适时组织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训;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介、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和解读校服管理政策。要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附件:1.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略)2.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是本校校服选购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校服选用采购的实施,制定本校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细则,充分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责任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保障工作机制,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生校服选购管理办法,建立校服评议、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条件的联合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加强领导,规范选购管理(一)坚持自愿原则。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 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

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让校服信息管理变得更加简单、高效、便捷!广东学校校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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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要具备齐全的成衣质量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且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二)加强质量检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要压实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要求,督促本辖区校服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校服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涉及校服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一经发现采购的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加强统筹发展。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 辽宁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