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二、规范校服采购(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学校应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校服征订前应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二)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站式解决校服登记难题,助力打造智慧校园!湖北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指导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选用校服。相关部门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所在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的线索;一经发现校服质量问题,采购单位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健全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把校服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密监督招标采购流程,严肃开展阳光监督,切实保障校服安全和质量。要健全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为企业生产校服和学校采购校服提供参考。对家庭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切实减轻其经济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 河北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高效处理校服信息,优化学校管理资源!

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查验,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采购的校服必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校服选用方式、流程等需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一采购校服的地方,采购方案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本部门现有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内容,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坚持自愿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坚持自愿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规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门为管理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服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专户,专款**,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8.校服检查验收。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校服备案平台,让校服备案工作告别繁琐,进入高效便捷的新时代!

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和地方标准,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三、信息公开透明,规范选购行为(一)明确采购主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要起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为采购主体,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严格规范和监督校服选用过程。成立由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评分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二)明确选用模式。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总结工作经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确保校服选用和采购严格规范有序。校服选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家长购买模式。包括校服选用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也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二是市场购买模式。以市或县区为整体,实现一市(县)一款或一市(县)多款。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功能强大,操作简便,是校服管理的得力助手!青海校服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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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学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梳理细化。有利于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第三部分:强化选用管理。明确规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中小学校要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加强校服选用。第四部分:规范采购流程。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明确中小学校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五部分:严格质量监管。为确保校服安全与质量,提出校服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校服问题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等。第六部分:强化联动协作。明确各区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第七部分:强化监督问责。明确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校服生产企业等的监督问责内容。第八部分:加强服务保障。明确各区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努力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湖北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