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及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分期考核的情况,明确分期验收要求。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工程类项目的验收方案应当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五条对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采购项目,要研究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判断风险发生的环节、可能性、影响程度和管控责任,提出的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政策变化、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预算项目调整、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采购失败、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出现损害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等。想提升基建项目管理效能?南京骏飞科技的基建项目管理系统可一试!黑龙江中小学项目管理云平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党有关部门,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大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采购结果导向要求,落实《中华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细化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依法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是深化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在采购活动整体流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基建项目管理系统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云平台,南京骏飞科技带您体验便捷的云端管理!

**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利用。(二)健全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或分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对照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三)加强内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采购、财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二、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四)核算入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应当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五)登记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
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的问题。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等公开方式处置。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处置资产,鼓励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佣金等费用后,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完善追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十二)损失追责。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形,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认定,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十三)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账实相符情况,配置效率、使用效果、处置以及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设置具体绩效指标,实施问效。(十四)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财务内控项目管理评估系统,南京骏飞科技让财务内控评估更科学!

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项目管理审计平台,南京骏飞科技严谨审计,确保项目管理合规有序!北京基建项目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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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章总则条为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实现采购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华*****采购法》和《中华*****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管理,是指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的活动。第四条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二章采购需求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黑龙江中小学项目管理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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