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规范校服选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选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充分保证校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各类学校要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建立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福建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

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向所辖予以警示通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选用和采购过程中,未规范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处理。各地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制订本级中小学生校服工作管理办法或方案,协调好与目前实行的校服管理制度和采购模式的衔接过度,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具体职责。全省公民办中小(含中职)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各地区出台校服管理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附件:广东省中小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附件广东省中小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家长购买模式)一、班子集体决策每年秋季开学前,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在深入论证、与家长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套数、件数、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 广西中小学校服备案平台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让校服管理更高效,更智能,更便捷,共创良好教育环境!

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选用组长),召集人应具有一定的能力和能力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召集人应对进入选用的人员进行培训,讲清楚选用的职责和任务。选用可设立组长1名,监督员2名,选用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向家长、社会公开。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选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二是选用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三是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一)选用自主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采购平台、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
17.要培育践行绿色环保节约理念,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创新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减少资源浪费。18.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学校要对家庭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七、强化监督问责19.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统一购买、接收校服的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未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对由供货企业直接供货至采购单位未尽到提醒验货义务,导致学生购买到质量不合格校服产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指导学校建立校服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发现校服质量问题,时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对有质量问题的校服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0.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校服备案,就选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一站式服务,让校服管理更省心,更放心!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优化选用管理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进行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倡导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校服选用采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和套(件)数等,坚决化、化倾向。校服征订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确保选择过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轻家长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档案。五、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中要征询家长意见,制定或完善采购操作程序,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中小学校服管理与备案平台,品质校服,规范管理,让校服成为校园美丽的风景线!福建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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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二、规范校服采购(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学校应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校服征订前应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二)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福建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
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专业水平。组长人选由学校推荐,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用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组织的职责任务。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