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具备了向基层普及应用的条件。因此,**文化活动部分增添了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而原规范中的娱乐活动部分,如舞厅、茶座等功能,逐步由经营性机构替代,在这次修订中不再安排这类活动用房。**活动用房是为广大**提供的文化娱乐、文艺交流以及文化知识学习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是义化馆的主体部分,多种文化活动都集中在这个区域。因此,在设计上,**活动用房通常布置在文化馆建筑的主要位置,并相对集中。另外,各种活动用房以其活动内容的不同,使得各类活动用房的开放时间有所不同,设计过程中,需要结合活动内容的动静特点和人流特点,合理布置建筑功能的分区,以便于使用,方便管理。对于**活动用房的功能用房配置,本次修订没有作出详细规定。这是因为我国当前各地区经济条件不同,功能需求和功能配置有较大差别。为了保证功能用房规范化发展,本次修订对具有专业要求的不同类别用房作出相应规定,推荐有此类功能用房的建筑设计遵照执行。但不是要求所有的义化馆都具备这些功能用房或功能用房要求。按照**活动用房的构成,一些功能用房具有一定的共性,在设计上应保持与**活动功能的对应。体育馆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陕西剧场声学测试及吸音板

“大型排演厅”、“观演厅”与戏剧行业的“合成排练厅”概念一致,指带有一定数量座席、可进行彩排和小规模演出的场所;“小型排演厅”与戏剧行业的“综合排练厅(室)”概念一致,指条件不具备时,各种专业排练混用的排练场所;当小型排演厅与报告厅合并建设时,称为“多功能厅”,既有小型排练厅的功能,也有报告厅的功能。本次修订将“观演厅”调整为“排演厅”的原因,是根据《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提出了(400~600)座的“大型排演厅”要求,达到了小型剧场的规模,极大改善了舞台艺术制作与排练的专业条件,突破了“观演”的基本概念。本规范“排演厅”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演艺活动”项目所指的“大型排演厅”、“观演厅”、“小型排演厅”对应。其中,“大型排演厅”、“观演厅”与“合成排练厅”概念一致,只是规模不同,引起的功能配置不一样。“大型排演厅”使用面积在800m2~1200m2之间,座席数在400座~600座之间。“观演厅”使用面积在400m2~800m2之间,座席数在150座~300座之间。“小型排演厅”与“综合排练厅(室)”概念一致,使用面积在(300~500)m2之间,可容纳少量的活动座椅。大型排演厅在观演功能方面与剧场相似。陕西剧场声学测试及吸音板小剧场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

公用卫生间应设室内水冲式厕所,是相对部分文化馆还在使用旱厕而提出来的。对于新建文化馆不应再采用室外旱厕,对老年人和儿童来说,旱厕是不安全的,同时也不卫生。本条增加了卫生器具的数量要求,按照**意见,对女厕蹲位的数量有所提高。洗浴间与更衣间之间应设玻璃门,防止潮气进入更衣间,前室或门斗内可设化妆台或穿衣镜,与更衣间之间应设木门,阻挡视线。有的洗浴间或更衣间采用光面地砖,湿滑,很容易跌倒,尤其对老人和儿童易造成伤害,所以应采用防滑地面,如粗麻板材、划沟板材、防滑地砖等。为保持墙面卫生,采用易清洗的瓷砖和防水涂料,可减少清洁工人的工作量,保护良好的卫生环境。洗浴用房卫生视线必须保证安全。因此门可做成弹簧门或安装闭门器,并在更衣间门内布置L形屏风,门窗玻璃采用磨砂玻璃,避免视线干扰。4.4.4服装、道具、物品仓库应布置在相应使用场所及通道附近,并应防潮、通风,必要时可设置机械排风。▲收起条文说明4.4.4服装、道具、物品仓库应分别布置,为了方便排练时更换服装和搬运道具。服装道具仓库宜布置在综合排练场附近。日常用品仓库、办公用品仓库可布置在办公区附近。文物陈列品仓库应布置在展览陈列厅附近。
▲收起条文说明4.2.9本条在原《规范》“第3.3.2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原条文标题“综合排练室”调整为“舞蹈排练室”,突出原条文关于综合排练室的“舞蹈”专业功能设置,同时,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保持概念一致。“靠近排演厅后台布置”是因为排演厅本身需要配置排练室,由于文化馆建筑面积有限,基于综合利用原则,这要要求使排练室可承担双重功能,既可以**使用,也可作为排演厅的后台,满足演出时演员准备工作的需要。这种平面关系既满足使用要求,也有效地利用了建筑空间,厕所、淋浴间及更衣室也可与排演厅的厕所、淋浴间统一集中设置。舞蹈排练室可根据需要设大小不一、类型不同的多个专业排练室,满足同期使用。其中,10人左右的排练室比较符合舞蹈组合,也适用于小组合或独舞、双人舞使用。按照人均使用面积6m2计算,加上把杆、储物箱、音响设备和指导老师占据的面积,符合10人使用的排练厅使用面积都在80m2以上。同时调研发现,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低于80m2时,普遍反映使用效率不高。因此,本条规定了一般规模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80m2以上。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超过200m2以上时,应当考虑群舞排练和合唱排练的综合使用功能,因此。博物馆太吵怎么处理?哪家公司可以声学测试并进行声学改造?

▲收起条文说明5.2.4本条是新增内容。针对我国现行建筑设备配置的实际情况,对空调系统的设置提出要求,强调了演员和设施、设备特殊要求的配置规定。本条“一般用房”指非**活动用房,即业务用房和管理、辅助用房。5.2.5琴房相对湿度宜控制在40%~70%。▲收起条文说明5.2.5本条是新增内容。针对本规范4.2.10条提出的建议参数。5.2.6采暖、空调水系统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间、计算机机房、控制室、档案室的藏品区等。当房间内需设置散热器时,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收起条文说明5.2.6本条是新增内容。强调了采暖、空调水系统管道防止渗漏发生的配置要求。防止渗漏的具体措施包括采用整体出厂(非现场组装)的散热器,不得在室内设置阀门及泄水、排气装置,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等。5.2.7卫生间、洗浴间应设置**的排风系统。▲收起条文说明5.2.7本条保留原《规范》“第5.2.4条”要求。增加了“洗浴间”排风系统要求。5.3建筑电气5.3建筑电气5.3.1报告厅、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计算机机房、多媒体视听教室、录音录像室、电子图书阅览室、维修间等场所宜设置**配电箱,且设备用电宜采用单独回路供电。篮球馆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四川剧场声学测试及吸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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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儿童、老年人**的活动房间”设计要求与原《规范》“第3.1.4条”内容合并。4.1.5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的活动用房时,应布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且朝向良好和出入安全、方便的位置。▲收起条文说明4.1.5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第3.1.4条”的基本内容,并将原《规范》“第3.1.3条”内容合并于本条。对原条文“第3.1.3条”和“第3.1.4条”的合并调整,将儿童、老年人**的活动房间设计要求集中在一起,以便使功能设计逻辑上清晰。4.1.6**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严寒地区的儿童和老年人的活动室宜做暖性地▲收起条文说明4.1.6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第3.1.5条”内容。本次修订取消了原《规范》“第3.1.6条”内容,关于电梯的设置,在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中已经作出相应规定。4.1.7排演用房、报告厅、展览陈列用房、图书阅览室、教学用房、音乐、美术工作室等应按不同功能要求设置相应的外窗遮光设施。▲收起条文说明4.1.7本条是新增内容。因为排演、排练用房、报告厅、展览陈列用房、阅览用房、教学用房、音乐、美术工作室等场所对室外光照都有共性要求,因此,提出“按不同功能设置相应的外窗遮光设施”。陕西剧场声学测试及吸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