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馆的陈列室宜与门厅或走廊合并布置;2展览厅内的参观路线应顺畅,并应设置可灵活布置的展板和照明设施;3宜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4展览厅、陈列室的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应满足安全疏散和搬运展品及大型版面的要求;5展墙、展柜应满足展物保护、环保、防潮、防淋及防盗的要求。并应保证展物的安全;6展墙、展柜应符合展览陈列品的规格要求,并应结构牢固耐用,材质和色彩应符合展览陈列品的特点;**展柜、展台不应与地面固定;展柜的开启应方便、安全、可靠;7展览陈列厅宜预留多媒体及数字放映设备的安装条件;8展览陈列厅应满足展览陈列品的防霉、防蛀要求,并宜设置温度、湿度监测设施及防止虫菌害的措施;9展览厅、陈列室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执行。▲收起条文说明4.2.3本条在原《规范》“第3.2.5条”内容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原则性内容保持原条文,增加了环保、防潮、防淋、防盗,方便、安全、可靠以及防霉、防蛀方面与建筑有关的要求。展览陈列用房是以展示为主的交流展示**场所。其中,展览用房是以***涉及**文化活动内容为主题的流动性展示功能区。科技馆声学测试和声学装饰哪家做?福建会议室声学测试及消音处理

▲收起条文说明4.2.8本条是新增内容。利用高流明投影机、数字电影播放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的播放设备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馆(站)已经十分普及的业务。尤其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了老电影资源,观看电影已经成为基层文化馆(站)十分喜爱的特色**文化活动。这一方式将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络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成为数字文化服务的特有形式。鉴于此,增加了这一内容。4.2.9舞蹈排练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靠近排演厅后台布置,并应设置库房、器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2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80m2~200m2;用于综合排练室使用时,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200m2~400m2;每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3室内净高不应低于4.5m;4地面应平整,且宜做有木龙骨的双层木地板;5室内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墙上,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10m(包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且镜座下方应设置不超过0.30m高的通长储物箱,其余三而墙上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90m的可升降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0.40m;6舞蹈排练室的墙面应平直,室内不得设有**柱及墙壁柱,墙面及顶棚不得有妨碍活动安全的突出物,采暖设施应暗装;7舞蹈排练室的采光窗应避免眩光,或设置遮光设施。重庆体育馆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射击馆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6.4.1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本规范制定了办公建筑主要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等级(表6.4.1),此标准低于日本标准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推荐值,略高于我国旅馆建筑中的办公用房的现行标准。我国《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在旅馆建筑中有如下规定(见表4):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声学研究室的推荐值见表5:日本建筑学会编制的日本室内噪声的适用等级见表6: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计权隔声量dB)应符合表。6.4.2本规范制定的办公建筑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略低于我国的住宅标准,与日本办公建筑标准相仿(见表7、表8):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注:摘自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规定房间净高不应小于3.0m。考虑到粉尘对计算机的影响,建议使用不易产生粉尘的黑板。考虑到眩光及直射光线对计算机屏的视觉影响,规定了“北向开窗,避免眩光及直射光线”的要求。计算机与网络教室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的专业配置要求相近,因此,建议合并设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国家推行的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国家工程,其功能主要是为来馆学习、研究及查找资料的各专业人员及业余**文化活动骨干人员提供所需的网上及库存档案资料信息,为**义化活动的***开展并相互了解提供资料。配备**的接收终端,其他设施要求与“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要求一致,需要常用公共光纤网络系统。因此,在此推荐一并考虑建设,网线集中,造价经济,便于综合利用、集中管理。4.2.8多媒体视听教室宜具备多媒体视听、数字电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等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按文化馆的规模和需求,分别设置或合并设置不同功能空间;2规模宜控制在每间100人~200人,且当规模较小时,宜与报告厅等功能相近的空间合并设置;3应预留投影机、投影幕、扩声系统、播放机的安装条件;4室内装修应满足声学要求,且房间门应采用隔声门。培训教室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方案。

4.1.8文化馆各类用房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有关规定。4.1.9文化馆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4.1.9的规定。4.1.10文化馆内的标志标识系统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需要,并应合理设置位置,字迹应清晰醒目。4.2**活动用房4.2**活动用房4.2.1**活动用房宜包括门厅、展览陈列用房、报告厅、排演厅、文化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多媒体视听教室、舞蹈排练室、琴房、美术书法教室、图书阅览室、游艺用房等。▲收起条文说明4.2.1原《规范》将“**活动用房”划分为“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本次修订将“**活动用房”调整为“由门厅、展览陈列用房、报告厅、排演厅、文化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多媒体视听教室、舞蹈排练场、琴房、美术书法教室、图书阅览室、游艺用房等组成。”**活动用房的修订是为了适应国家关于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要求和社会需求,体现文化馆发展**文化艺术、提供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加强社会宣传教育、传承和弘扬我国***传统义化等职能。另一方面,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要求“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成果公平享有”,同时伴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体育馆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湖南演播室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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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文化馆建筑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设计应包括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环境安全等,且防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3文化馆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本条规定了安全方面应当考虑的范围。2.0.4文化馆建筑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4文化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无论是从人身安全还是从国家财产安全出发,均需要满足抗震的要求。2.0.5文化馆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5文化馆作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是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环节,在设计中应当作为重要方面考虑。3选址和总平面3.1选址3.1选址3.1.1文化馆建筑选址应符合当地文化事业发展和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收起条文说明3.1.1本条在原《规范》“第2.0.1条”基础上,把“新建文化馆宜有**的建筑基地”移至3.1.2条。依据《文化馆管理办法》和《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符合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强调一次性建设时,应适当预留发展用地;分期建设时,宜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福建会议室声学测试及消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