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服务 >  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供应」

婚姻家事基本参数
  • 品牌
  • 灏思瑞律所
  • 公司名称
  • 灏思瑞律所
  • 诉讼业务
  • 经济案件代理仲裁,民事案件代理仲裁,行政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婚姻家事企业商机

婚姻家事误区、假离婚可逃避债务: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

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婚姻家事

法律上对遗嘱有效成立的中心要件包括:(一)遗嘱人立遗嘱时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即使后来有了行为能力,该遗嘱仍属无效遗嘱。反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即使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也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比如,实践中一些患有老年痴呆等疾病的老人所立的遗嘱,就有行为能力存在瑕疵而导致遗嘱无效的风险。(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立遗嘱时不存在受他人欺骗或胁迫的情形;又比如实践中可能发生遗嘱系伪造的或被篡改的情形,导致在认定效力时可能需要对其内容进行鉴定。有名的婚姻家事事务所对“情况危急”状态的认定,通常需要结合医学诊断或其他多方证据加以判断。

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婚姻家事

根据物权法第1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无善意取得情形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一方事先未经财产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小三),且事后该赠与行为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故该赠与合同无效。第三者因该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使夫妻实行的是分别所有制,赠与人一方可以说自己赠与的是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但小编认为此种说法也不成立: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的婚外感情其行为本身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这种赠与行为也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违背了社会的价值取向。如果司法对此予以认可、则裁判的价值取向显然是错误的。

婚姻家事误区:结婚满8年,个人财产都会变为夫妻共有:误区来源:199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2001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公布后,以前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抵触就自然失效了,就得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否有效?答:可以有效。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主张以口头形式进行了约定,并且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对于口头约定的效力,也应予以认可。问: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能否以不知道双方之间的约定为由,就夫或妻一方为其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主张夫妻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答:可以。夫妻双方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在双方内部应按照约定履行。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可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其内部约定向负债一方追偿。问: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订立财产契约,后来并未结婚,该份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答:没有效力。夫妻财产契约应以婚姻关系成立为其特殊的成立要件,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订立财产契约,后来并未结婚,该份契约不产生效力。遗产涵盖的内容多种多样,而其中“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更是让遗产的范围有了灵活延伸的空间。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

现在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但财产形式多样化,除了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

婚姻登记(也就是领证)是结婚的法定形式,婚姻关系从登记那天开始确立,除此之外的一切形式,不管是摆酒席、举行仪式还是签协议、送彩礼、共同生活,都不算结婚,都不能成为夫妻。在一起共同生活,哪怕有了小孩,在法律上也只能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没有夫妻间的的权利义务,因而在同居期间发生什么变故,同居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女方。比如对方某天说不想跟你在一起了,随时都可以自动“解除同居关系”,而如果是夫妻,就有相应的财产分割、过错承担……等等。杨浦婚姻家事事务所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主要经营范围是商务服务,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团队和良好的市场口碑。灏思瑞律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房屋、动拆迁法律服务,房产遗产法律服务,债权法律服务,一切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公司将不断增强企业重点竞争力,努力学习行业知识,遵守行业规范,植根于商务服务行业的发展。灏思瑞律所立足于全国市场,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融合前沿的技术理念,飞快响应客户的变化需求。

与婚姻家事相关的文章
与婚姻家事相关的问题
与婚姻家事相关的搜索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