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服务 >  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供应」

婚姻家事基本参数
  • 品牌
  • 灏思瑞律所
  • 公司名称
  • 灏思瑞律所
  • 诉讼业务
  • 经济案件代理仲裁,民事案件代理仲裁,行政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婚姻家事企业商机

《民法典》第1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零六十二条、第1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婚姻家事中的赠与行为,现实中愈发多见。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

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案情:杨某(女)与陈某(男)于2005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2006年1月生下一女。2008年陈某被派驻外地办事处工作,之后,在当地与一女子同居。2009年起陈某两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均被判决不准离婚,但陈某仍未对家庭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2011年4月,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离婚,陈某同意离婚。本案主要争议焦点:1.陈某对于婚姻破裂是否存在过错;2.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判决:法院判决:一、准予杨某与陈某离婚;二、婚生女儿由杨某抚养,陈某自2011年10月起每月给付陈某某抚养费4500元至陈某某十八周岁时止;三、婚后共同财产中:房屋一套(含家具、家用电器等)归杨某所有,该房屋的银行借款由杨某偿还。陈某持有公司的内部股份归陈某所有;陈某名下的因购买公司内部股份的借款由自己承担;四、杨某与陈某各自的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咨询**现在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但财产形式多样化,除了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

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误区:离婚,谁有钱,孩子归谁:在实践中,子女一贯的成长环境,双方家庭背景,习性等等往往都会成为法官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之一,所以不可以简单的说说有钱,子女就归谁抚养。具体来说呢,一般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都会判决给女方,前提是女方想要。除非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即小三)的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个别案例还出现过以夫妻实行的是分别财产所有制为由、认定赠与有效的观点,小编对此不敢苟同。目前大多数夫妻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共同共有财产是一个整体、不分份额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时,双方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无善意取得情形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一方事先未经财产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小三),且事后该赠与行为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故该赠与合同无效。第三者因该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无善意取得情形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婚姻家事

《人民法院报》表述是:“经反复研究论证后,我们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动产从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则从过户登记时权利转移。婚姻家事案件对律师对当事人心理、情绪以及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上海专业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打印遗嘱不能笼统地认定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

近几年实务中出现了很多的打印遗嘱,这一形式突破了上述法定的遗嘱形式,不能笼统地认定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比如,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打字进行制作,后面只由立遗嘱人进行了签名,应如何认定其效力?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打印遗嘱的法律属性应当结合立遗嘱人是否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遗嘱形成过程等因素来综合认定,若由遗嘱人自行制作遗嘱,且具备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的,可认定为有效自书遗嘱;若由他人制作则为代书遗嘱,适用代书遗嘱的认定规则。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打印遗嘱也作了相应规定,即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反应了法律规定对社会需求的呼应。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商务服务,是一家服务型的公司。公司业务涵盖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房屋、动拆迁法律服务,房产遗产法律服务,债权法律服务等,价格合理,品质有保证。公司注重以质量为中心,以服务为理念,秉持诚信为本的理念,打造商务服务良好品牌。灏思瑞律所立足于全国市场,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融合前沿的技术理念,飞快响应客户的变化需求。

与婚姻家事相关的文章
与婚姻家事相关的问题
与婚姻家事相关的搜索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