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公积金费用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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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公积金费用企业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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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虽然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但缴存的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说白了,这笔钱再怎么交,交多少,早晚都是你的,只不过必须要用在房子上,

特殊情况全额提取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公积金是可以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的,所提取金额均归个人所有,

①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②出境定居的;

③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⑦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具体按照当地政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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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1601室 松江区财务代缴公积金费用报税公积金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和雇员按照相同的比例交的一种长期住房储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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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丢了还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购房全款发票、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它需要填写的材料。因此,保存好购房发票对消费者至关重要。

首付款发票丢了没关系。但是如果丢的是全款发票,那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则不能提取公积金。由于公积金只有在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时才可以使用,全额购房发票开出来后才可以证明该套房产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是属于购房者本人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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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2 、那些单位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 、单位如何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单位营业执照或者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1601室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的专项储金,在退休时一并提取,可作职工养老金的补充,对职工的晚年生活起到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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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1 、单位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2 、单位应当在什么时间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

答: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1601室 公司注册进度、公司账务细节,您只需一个电话,就可全程了解公司状况!宝山企业代缴公积金费用费用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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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加工作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确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程序如下:

  1、单位以新参加工作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出其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

  2、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到受托银行办理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3、受委托银行根据上述审核后的资料,为其职工设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将其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一并办理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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