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十六.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十七.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十八.各种单据中的币别不一致;十九.汇票、发票或保险单据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二十.汇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二十一.单据没有必要签字或有效印章;二十二.单据的份数与信用证不一致;二十三.各种单据上面的“ShippingMark”不一致;二十四.各种单据上面的货物的数量和重量描述不一致;[编辑]信用证******一、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PACKINGFINANCE),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出口商在采购这笔信用证有关的出口商品或生产出口商品时,资金出现短缺,用该笔信用证作为***,向银行申请本、外币流动资金***,用于出口货物进行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出现的资金缺口。二、信用证******的条件1.在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核算、有进出口经营权、在银行开有人民币帐户或外汇帐户的企业。2.出口商应是**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状况良好、领取***证、信用等级评定A级以上。3.申请信用证******的出口商,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一站式进出口信用证服务职能
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十.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如果信用证上允许可以分装,信用证可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这种转让可看成一次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十一.背对背(BACK-TO-BACK)信用证:是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有的信用证基础上,开立一个新的信用证,主要两国不能直接进行贸易时,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贸易。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证信用证都产生于中间交易,为中间商人提供便利。一个中间商人向国外进口商销售某种商品,请该进口商开立以他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然后向当地或第三国的实际供货人购进同样商品,并以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为保证,请求通知行或其它银行对当地或第三国实际供货人另开第二信用证,以卖方(中间商)作为第二信用证的申请人。不管他根据***信用证能否获得付款。如何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收费套餐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
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消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信用证开证行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性付款责任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信用证通知行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是出口地所在银行。需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转递行只负责照转。信用证议付银行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义务: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
信用证要求在发票上加注开证行名称和信用证的号码,则应将其加注在发票上。[4]发票的日期和地点发票的日期就是发票的制作日期,也应理解为发票的签发日期。一般情况下,发票的日期应略早于汇票日期,同时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发票的制作地点一般是出口公司的出单地点,在发票上应有反映。发票的日期应在运输单的出单日期之前。[5]装运港和目的港一般发票上应列明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口。[6]运输工具如果采用直达船运输时,应在发票上加注船名,如果中途需要转船,则应注明转运港名称。[7]收货人(Consignee)收货人就是发票的抬头人,一般为进口商或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其名称和地址(有时包括电传号码、传真号码等)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具体要求加打在发票上。[8]发货人(Consignor)发货人一般为发票的出票人,即是出口商或信用证的受益人,其名称和地址一般打印在发票的上方。如果信用证中有特别规定,则按信用证的具体要示输,一般情况下,发货人的名称和地直等应与信用证的受益人完全一致。另外,发货人(即信用证的常驻益人)应在发票的右下方打印上自己的名称并签字或盖章。。偿付行 指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上的委托,***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行清偿垫款的银行(又称清算行)。
2.来证装、效期较短,以逼使受益人仓促发货;3.来证规定装船后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单给申请人;4.开立远期付款信用证,并许以优厚利率;5.证中申请人与受货人分别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例如: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加拿大AC银行ALERTA分行电开的信用证,金额约100万美元,受益人为安徽某进出口公司。银行审证员发现该证存在以下疑点:(1)该证没有加押证实,*在来证开注明"本证将由××行来电证";;(2)该证装效期在同***,且离开证日不足一星期;(3)来证要求受益人发货后,速将一套副本单据随同一份正本提单用DHL快邮寄给申请人;(4)该证为见45票天付款,且规定受益人可按年利率11%索取利息;(5)信用证申请人在加拿大,而受货人却在新加坡;(6)来证电传号不合常理。针对这几个疑点,该中行一方面告诫公司"此证密押未符,请暂缓出运",另一方面,赶紧向总行国际部查询,回答:"查无此行"。稍后,却收到署名"美漩银行"的确认电,但该电文没有加押证实,于是该中行设法与美州银行驻京**处联系,请示协助催晒,**后得到答复:"该行从未发出确认电,且与开证行无任何往来"。至此,终于证实这是一起盗用第三家银行密押的诈骗案。(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一站式进出口信用证服务职能
即期信用证(Sight L/C)。一站式进出口信用证服务职能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会在合同条款中选择采用信用证的方法作为支付手段。通常买方向自己的开户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在信用证担保关系中,买方称为“开证人”或“申请人”,银行称为“开证银行”,而卖方称为“受益人”。由于信用证是银行提供的,所以,银行从中提供了担保作用:银行一定会向卖方付款的。卖方发货后,取得单证。卖方在开证银行收到货款,及时将单证交给银行,银行再将单证的货权转让给买方。买方在申请银行开出信用证时,向银行交付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买方收到货物时就要向银行交付剩余的款额。所以,从上述运作过程中,可以看出银行提供了信用,信用证也是一种保证的合约。[编辑]信用证种类一.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二.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三.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CREDIT):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四.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一站式进出口信用证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