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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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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企业商机

(六)资金融通作用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货物的运输关系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等相互了解,关系密切,长期合作,彼此信任,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以代替收、发货人支付有关费用、税金,提前与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结算有关费用,凭借自己的实力和信誉向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提供费用、税金担保或风险担保,可以帮助委托人融通资金,减少资金占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国家规定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全免! 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 等**定价收费标准。咨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概况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第三方物流,也分一级货代、二级货代...

现在的货代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但有实力的几家往往主要的业务方向都不一样。如:拖车-报关-海运(空运)-目的港清关派送-核销等等等等能涉及到的各环节都有垄断的公司。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du受委托方的zhi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


咨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概况国际货物运输涉及到国际关系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涉外活动。

    3)以外贸、工贸公司为背景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这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指由各专业外贸公司或大型工贸公司投资或控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五矿国际货运公司、中化国际仓储运输公司、中粮国际仓储运输公司、中机国际仓储运输公司、中成国际运输公司、长城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等。它的特点是:货源相对稳定,处理货物、单据经验丰富,对某些类型货物的运输代理竞争优势较强,但多数规模不大,服务功能不够***,服务网络不够发达。4)以仓储、包装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这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指由仓储、包装企业投资、控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或增加经营范围而成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北京市友谊包装运输公司、天津宏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中储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等。它的特点是:凭借仓储优势揽取货源,深得货主信任,对于特种物品的运输代理经验丰富,但多数规模较小,服务网点较少,综合服务能力不强。5)以港口、航道、机场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这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指由港口、航道、机场投资、控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振**际货运有限公司等。这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特点是:与港口、机场企业关系密切。

    大中小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2010-06-17行者曹四展开全文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货运代理,英文为freightforwarding,“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是一种新兴的产业,“是处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之间的‘共生产业’或‘边缘产业’。”根据FIATA(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规定,货运代理是具有专门的知识,拥有自己的网络,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保证安全、迅速、经济地运送货物并控制货物运输的全过程,被认为是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根据1995年6月6日经***批准,并于6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托运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托运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行业。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细则》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作为代理人或**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货运代理人可能以两种身份出现:一是作为客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理人;一是作为契约当事人。而这两种法律地位的不同。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根据此规定,如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货主和货运代理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货运代理将不承担合同项下的责任。我认为,此处的“知道”,应理解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为妥。此处的但书之规定,应属于在行纪合同的情况下。在此种情形下,货运代理要不承担合同项下的责任,应当提出证据证明第三人知情,或者由法院认定第三人知情。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本条规定了委托人的介入权和第三人的选择权。但是,我们应当注意。树立系统观念,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努力实现系统效益和社会效益。咨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概况

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清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咨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概况

    导致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有着巨大的差异。作为代理人,货运代理只收取佣金,实际上只是提供代理服务,其法律行为的后果由客户承担,其业务活动产生的风险相对较小。作为契约的当事人,货运代理收取差价,但却是“背对背”两个合同的当事人,其义务的完全履行往往要靠另一方当事人(或者是货主或者是实际承运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要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业务活动中应明确自己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力争规避风险,或采取措施减少这些风险。由于“代理”一词在大陆法中具有特殊的含义,使人很容易误认为货运代理*是货主的代理人。而且由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涉及到国际货物贸易、国际货物运输、国际支付、保险等诸多领域,极具复杂性,很难形成一个确定的标准来判定货运代理在一笔实际交易中是处于代理人还是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而准确地区分这两种法律地位又与货运代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密切相关。实践中,有些货运代理公司由于未能正确地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而导致巨大损失的案例很常见。本文拟结合国际货运代理实务,从法理上界分其法律地位并对其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探讨。咨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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