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使用**为***,也一直被视为相当保险的一种交易方式。因此,尽管我国出口贸易也接受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多种支付方式,但主要的收汇方式仍然是跟单信用证。为此,我们应对跟单信用证的条款,尤其是软条款深加研究,这样有利于工作操作和安全收汇。1).货物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由进口商或开证人授权的人出具和签署,其印鉴应由开证行证实方可议付的条款等等。这些条款对受益人来说极为不利,因为进口商或进口商授权人如果不来履行就不能出具检验证书或货运收据,这必然影响货物出运。但是,即使进口商检验并出具了证书或货运收据,如果未经开证行证实,也会造成单证不符。1999年1月,某三资企业将制好的一套单据交来交通银行汕头分行议付,经银行审核,发现其检验证书未按信用证条款要求的经开证行证实。企业得知后,希望把证书再寄给国外进口商,请其要求向开证行证实,但由于往返时间长,如果寄去后再寄回来又会影响交单时间,所以,只好以单证不符寄往国外开证行。由于该客户是老客户,又是资信较好的客商,所以,**后还是把货款收回来了,但是开证行已扣除了50美元的单证不符费和30元的电报费。2).检验证由进口商出具和签署并由受益人会签。同时。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公司进出口信用证服务诚信服务
信用证备用证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备用信用证有如下性质: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2.**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①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②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③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④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诚信进出口信用证服务产品介绍---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信用证单据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项下汇票的背书(EndorsementforPayment/Acceptance/Negotiation)一般应理解为将汇票转让给银行,是一种权力的转让。[编辑]二.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1.商业发票的基本内容商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但是,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首文部分首文部分应列明发票的名称、发票号码、合同号码、发票的出票日期和地点,以及船名、装运港、卸货港、发货人、收货人等。[1]发票名称发票上应有“Invoice”(发票)字样。一般情况下应按信用证对发票的具体要求制做,例如,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供的是“CommercialInvoice”(商业发票),则发票的名称必须有“Commercial”字样,否则发票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2]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出口商制作发票的编号,这是发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3]合同号码发票中应反映进出口双方贸易合同的号码。信用证中经常规定要示在发票上加注合同号码。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加注的合同号码与实际合同号码不符并且来不及修改时,发票上应按信用证的要求加注错误的合同号码。不过,可在错误的合同号码后面注明“正确的合同号码应为......”。有时。
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未注明是否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新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注: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①保兑信用证(ConfirmedL/C)。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②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L/C)。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①即期信用证(Sight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②远期信用证(Usance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③假远期信用证(UsanceCreditPayableat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L/Cpayableatsight)条款。(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①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L/C)。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红条款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可让开证行在收到单证之后,向卖家提前预付一部分款项。这种信用证常用于制造业。
卖方接到信用证后,经过核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符合,确认信用证合格后发货。第四阶段,卖方在发货后,取得货物装船的有关单据,可以按照信用证规定,向所在地银行办理议付货款。第五阶段,议付银行核验信用证和有关单据合格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付给卖方。第六阶段,议付银行将汇票和货运单寄给开证银行收账,开证银行收到汇票和有关单据后,通知买方付款。第七阶段,买方接到开证银行的通知后,向开证银行付款赎单。赎单是指向开证银行交付除预交开证定金后的信用证余额货款。[编辑]银行信用证的作用银行信用证的作用有多种:一是担保付款的作用:由于一国的卖方不了解另一国家的买方的信誉和支付能力,只有在先付货款,或有银行信用证的条件下才会发货。因为买方银行的信用提供了担保。二是融资作用:卖方在信用证到期前急需用款时,可以将该信用证质押从第三人处(或者银行)取得***。买方也可以申请银行垫款,提出信用。三是便利作用:除了信用证有担保付款和提供融资的服务外,还对买卖双方有便利的作用。双方的资信调查,对担保登记或质押办理,付款的安排等都被信用证简化了。[编辑]银行信用证的担保作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还提供担保作用。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智能化进出口信用证服务诚信服务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公司进出口信用证服务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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