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STANDBYL/C)的适用条款备用信用证有如下性质:与一般信用证相比:备用信用证(STANDBYL/C)的种类备用信用证[standbycreditletter]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现在为UPC600部分条款。[编辑本段]备用信用证(STANDBYL/C)的适用条款1995年12月,**大会通过了由**国际贸易法**会起草的《**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1999年1月1日,国际商会的第590号出版物《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简称《ISP98》)作为专门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正式生效实施。根据《ISP98》所界定的“备用信用证在开立后即是一项不可撤销的、**的、要求单据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作为专门规范备用信用证的ISP98。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周到进出口信用证服务五星服务
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内容编辑(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3)对运输的要求。(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5)特殊要求。(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reimbursementclause)。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例外原则。信用证特点编辑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documentary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咨询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电话承兑行 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出自MBA智库百科(wiki./)目录1信用证概念2信用证当事人与关系人一.信用证当事人二.信用证关系人3信用证内容[1]4信用证操作流程[1]5信用证项目6信用证特点7银行信用证运作8银行信用证的作用9银行信用证的担保作用10信用证种类11信用证业务流程12信用证单据内容一.汇票二.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三.海运提单(Marine/OceanBillofLading)四.保险单据(InsuranceDocuments)五.装箱单(PackingList)六.重量单(WeightList/Certificate)七.数量单(QuantityCertificate)八.***明书(CertificateofOrigin)九.品质证明(CertificateofQuality)十.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Certificate)十一.电报抄本(CableCopy)13信用证常见不符点14信用证******15防范信用证诈骗的方法16信用证特别条款17信用证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18信用证的当事人19信用证支付的作用20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21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22信用证结算审单准则23信用证软条款:出口商的陷阱24银行信用证的变化和趋势[2]25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来自银行的风险[3]26如何防范信用证方式下的银行风险[3]27信用证案例及其分析[4]28相关条目29参考文献[编辑]信用证概念信用证(LetterofCredit。
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多。五.保兑信用证(CONFIRMEDCREDIT):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了双重保障。未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L/C)是指未经其他银行保兑的信用证。在没有保兑的情况下,若开证行不能如期兑付汇票,则受益人不能收回货款。这时,受益人只有两种方法可以采取:一为向开证银行的国家进行法律起诉;二为受益人能查明开证银行在本国有资产,向本国法院起诉。这些对受益人都较为被动,不如加以保兑有利。六.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七.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八.红条款信用证(REDCLAUSE):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九.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
应仔细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大额来证还应要求开证行加押证实;对于电开信用证及其修改书,应及时查核密押相符与否,以防止假冒和伪造。同时,还应对开证行的名称、地址和资信情况与银行年鉴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疑点,立即向开证行或代理行查询,以确保来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开证行的可靠性。第二、出口企业必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以免错选贸易伙伴,自食苦果。第三、银行和出口企业均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银行审证侧重来证还应注意来证的有效性和风险性。一经发现来证含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陷阱条款”及其它不利条款,必须坚决和迅速地与客商联系修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第四、出口企业或工贸公司在与外商签约时,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彻底杜绝有损利益的不平等、不合理条款,如“预付履约金、质保金,拥金和中介费条款”等,以免误中对方圈套,破财耗神。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咨询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电话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周到进出口信用证服务五星服务
假设企业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开证申请人授权的**也出具了检验证,只要开证申请人勾结银行,指示银行否认该**是经该行同意的,那么,企业就不能从银行获得货款。为此,为了出口商本身的权益,应加强对信用证条款,尤其是软条款的审核,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洽进口商通过开证行来函或来电报修改或删除,为顺利出运货物和安全及时收汇铺平道路。7.自动延期条款(TheAutomaticExtensionClause)。8.不符点费用条款(TheClauseofDiscrepantFee)。9.电索条款(TheT/TReimbursementClause)。10.注销信用证条款(TheCancelL/CClause)。11.不接受凭保函议付条款(TheClauseforNegotiationbyLetterofIndemnityisnotAcceptable)。12.其它限制性条款(TheOtherRestrictedClause)。13.对单据的格式、签发和语言的要求条款(RequiringofFormSignatureandLanguage)。[编辑]信用证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1.开证申请人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关系是根据契约而确立的买卖关系。2.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的关系是以开证申请书所列条款的内容而确立的委托与承诺的关系。3.开证银行与通知银行的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双方均受信用证的约束。[编辑]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周到进出口信用证服务五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