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备用证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备用信用证有如下性质: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2.**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①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②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③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④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代理进出口信用证服务销售电话
ADVANCEPAYMENTSTANDBY)——用于担保申请人对受益人的预付款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总价10%-25%的工程预付款,以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的预付款。3.反担保备用信用证(COUNTERSTANDBY)——又称对开备用信用证,它支持反担保备用信用证受益人所开立的另外的备用信用证或其他承诺。4.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FINANCIALSTANDBY)——支持付款义务,包括对借款的偿还义务的任何证明性文件。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用以***人民币***的备用信用证就属于融资保证备用信用证。5.投标备用信用证(TENDERBONDSTANDBY)——它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义务和责任,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开证人必须按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收益人履行赔款义务。投标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为投保报价的l%-5%(具体比例视招标文件规定而定)。6.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DIRECTPAYMENTSTANDBY)——用于担保到期付款,尤指到期没有任何违约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其已经突破了备用信用证备而不用的传统担保性质,主要用于担保企业发行**或订立债务契约时的到期支付本息义务。7.保险备用信用证。代理进出口信用证服务销售电话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又具有担保的性质。备用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与跟单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有所不同的。在备用信用证业务中,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开证行一般处于次债务人的地位,其付款责任是第二性的,即只有在开证申请人违约时开证行才承担付款责任。而跟单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性的,只要受益人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且“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立即付款,而不管此时开证申请人是否付款。备用信用证**早流行于美国,因美国法律不允许银行开立保函,故银行采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后来其逐渐发展成为为国际性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信用工具,其用途十分***,如国际承包工程的投标、国际租赁、预付货款、赊销业务以及国际融资等业务。国际商会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文本中,明确规定该惯例的条文适用于备用信用证,即将备用信用证列入了信用证的范围[编辑本段]备用信用证(STANDBYL/C)的种类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很多,根据在基础交易中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作用主要可分为以下8类:1.履约保证备用信用证(PERFORMANCESTANDBY)——支持一项除支付金钱以外的义务的履行,包括对由于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致损失的赔偿。2.预付款保证备用信用证。
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内容编辑(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3)对运输的要求。(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5)特殊要求。(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reimbursementclause)。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例外原则。信用证特点编辑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documentary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即期信用证(Sight L/C)。
2.所用信用证格式为陈旧或过时格式;3.信用证签字笔划不流畅,或采用印刷体签名;4.信用证条款自相矛盾,或违背常规;5.信用证要求货物空运,或提单做成申请人(进口商)为受货人。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因该证没有象往常一样经受益人当地银行专业人员审核,发现几点可疑之处:(1)信用证的格式很陈旧,信封无寄件人地址,且邮戳模糊不清,无法辩认从何地寄出;(2)信用证限制通知行-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议付;有违常规;(3)收单行的详细地址在银行年鉴上查无;(4)信用证的签名为印刷体,而非手签,且无法核对;(5)信用证要求货物空运至尼日利亚,而该国为诈骗案多发地。根据以上几点,银行初步判定该证为伪造信用证,后经开证行总行联系查实,确是如此。从而避免了一起伪造信用证件诈骗。(二)盗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码)诈骗所谓"盗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码)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在电开信用证中,诡称使用第三家银行密押,但该第三家银行的确认电却无加押证实,企图瞒天过海,骗取出口货物。这种诈骗通常有如下特征:1.来证无押,而声称由第三家银行来电证实。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代理进出口信用证服务销售电话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代理进出口信用证服务销售电话
又如:广西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署名印尼国民商业银行万隆分行(PTBANKDAGANGNEGARAINTLORERATION,BANDUNG,INDONESIA)电开的信用证,金额约80万美元,来证使用开证行与渣打银行上海分行之密押。后来,该中行去电上海打银行核实,得到复电:"本行不为第三家非其集团成员银行核为,且不负任何责任",该中行只好转查开证行总行,但被告知:"开证行从未开出此证,且申请人未在当地注册,无业务往来记录"。显然,这是一份盗用他行密押并伪冒印尼国民商业银行的假信用证。(三)"软条款"/"陷阱条款"诈骗所谓"'软条款'/'陷阱条款'诈骗",是指诈骗分子要求开证行开出主动权完全操作开证方手中,能制约受益人,且随时可解除付款责任条款的信用证,其实质就是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以便行骗我方出口企业和银行。这种诈骗主要有以下特征:1.来证金额较大,在50万美元以上;2.来证含有制约受益**利的"软条款"/"陷阱条款",如规定申请人或其指定**签发检验证书,或由申请人指定运输船名、装运用日期、航行航线"或声称"本证暂未生效"等;3.证中货物一般为大宗建筑材料和包装材料,如“花岗石、鹅卵石、铸铁盖、木箱和纤维袋"等。代理进出口信用证服务销售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