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让其**存在之外,修订时要考虑的反而是UCP600是否仍有必要涉及备用信用证。**终多数意见是备用信用证仍然可依继续适用UCP600。[编辑本段]备用信用证有如下性质:1.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2.**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①开证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②受益人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付款的权利。③备用证中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援引。④开证人对任何偿付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约或违约的了解与否。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编辑本段]与一般信用证相比:1)一般商业信用证*在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证明其已履行基础交易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则是在受益人提供单据证明债务人未履行基础交易的义务时,开证行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2)一般商业信用证开证行愿意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红条款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可让开证行在收到单证之后,向卖家提前预付一部分款项。这种信用证常用于制造业。辅助进出口信用证服务参考价
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货物包装的规定完全一致。[4]毛重毛重是按重量吨计算运费的依据。如果信用证规定提单上注明货物的净重,则也应列明在此栏内,但前面要注明“净重”字样。[5]尺码货物的尺码是承运人按体积计算运费依据,一般以立方米表示,应与信用证中的有关规定完全一致。(3)有关运输和其他内容[1]提单的号码提单必须有承运人加注的号码,即提单的号码,如果信用证中规定其他单据中必须列明提单的号码,这时此号码必须与提单的号码完全一致。[2]船名船名一栏必须有运输船舶的名称。如果是直达运输,则应有直达船的名称。如果是转船运输,则应有一程船的名称。[3]装货港装货港一栏必须列明装货港的名称,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装货港的规定完全一致。[4]卸货港卸货港一栏必须列明卸货港的名称,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卸货港的规定完全一致。如果属转运运输,卸货港一栏还应反映出中途转船的地点。[5]运费支付地点运费支付地点一栏必须列明运费的支付地点,特别是信用证有特别规定时。[6]运费运费一栏必须列明运费的支付方法,通常信用证中对此都有规定。运费的支付方法一般常用的有以下几种:A.“运费已付”(FreightPrepaid)B.“运费到付”。辅助进出口信用证服务参考价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又如:广西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署名印尼国民商业银行万隆分行(PTBANKDAGANGNEGARAINTLORERATION,BANDUNG,INDONESIA)电开的信用证,金额约80万美元,来证使用开证行与渣打银行上海分行之密押。后来,该中行去电上海打银行核实,得到复电:"本行不为第三家非其集团成员银行核为,且不负任何责任",该中行只好转查开证行总行,但被告知:"开证行从未开出此证,且申请人未在当地注册,无业务往来记录"。显然,这是一份盗用他行密押并伪冒印尼国民商业银行的假信用证。(三)"软条款"/"陷阱条款"诈骗所谓"'软条款'/'陷阱条款'诈骗",是指诈骗分子要求开证行开出主动权完全操作开证方手中,能制约受益人,且随时可解除付款责任条款的信用证,其实质就是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以便行骗我方出口企业和银行。这种诈骗主要有以下特征:1.来证金额较大,在50万美元以上;2.来证含有制约受益**利的"软条款"/"陷阱条款",如规定申请人或其指定**签发检验证书,或由申请人指定运输船名、装运用日期、航行航线"或声称"本证暂未生效"等;3.证中货物一般为大宗建筑材料和包装材料,如“花岗石、鹅卵石、铸铁盖、木箱和纤维袋"等。
2.来证装、效期较短,以逼使受益人仓促发货;3.来证规定装船后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单给申请人;4.开立远期付款信用证,并许以优厚利率;5.证中申请人与受货人分别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例如: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加拿大AC银行ALERTA分行电开的信用证,金额约100万美元,受益人为安徽某进出口公司。银行审证员发现该证存在以下疑点:(1)该证没有加押证实,*在来证开注明"本证将由××行来电证";;(2)该证装效期在同***,且离开证日不足一星期;(3)来证要求受益人发货后,速将一套副本单据随同一份正本提单用DHL快邮寄给申请人;(4)该证为见45票天付款,且规定受益人可按年利率11%索取利息;(5)信用证申请人在加拿大,而受货人却在新加坡;(6)来证电传号不合常理。针对这几个疑点,该中行一方面告诫公司"此证密押未符,请暂缓出运",另一方面,赶紧向总行国际部查询,回答:"查无此行"。稍后,却收到署名"美漩银行"的确认电,但该电文没有加押证实,于是该中行设法与美州银行驻京**处联系,请示协助催晒,**后得到答复:"该行从未发出确认电,且与开证行无任何往来"。至此,终于证实这是一起盗用第三家银行密押的诈骗案。(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信用证单据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项下汇票的背书(EndorsementforPayment/Acceptance/Negotiation)一般应理解为将汇票转让给银行,是一种权力的转让。[编辑]二.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1.商业发票的基本内容商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但是,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首文部分首文部分应列明发票的名称、发票号码、合同号码、发票的出票日期和地点,以及船名、装运港、卸货港、发货人、收货人等。[1]发票名称发票上应有“Invoice”(发票)字样。一般情况下应按信用证对发票的具体要求制做,例如,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供的是“CommercialInvoice”(商业发票),则发票的名称必须有“Commercial”字样,否则发票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2]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出口商制作发票的编号,这是发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3]合同号码发票中应反映进出口双方贸易合同的号码。信用证中经常规定要示在发票上加注合同号码。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加注的合同号码与实际合同号码不符并且来不及修改时,发票上应按信用证的要求加注错误的合同号码。不过,可在错误的合同号码后面注明“正确的合同号码应为......”。有时。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老牌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商
不可转让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辅助进出口信用证服务参考价
都要负责偿还银行根据第二信用证支付的款项。十二.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为实现双方货款之间的平衡,采用互相开立信用证的办法,把出口和进口联系起来。***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也称回头证)的开证申请人;***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回头证的受益人。***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回头证的开证行,两证的金额约略相等。十三.循环(REVOLVING)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即可多次循环使用之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复到原金额。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可分为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两种。十四.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辅助进出口信用证服务参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