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企业的分类编辑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为了更好地了解其行业特点和业务内容,以企业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特点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以对外贸易运输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这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合资公司。以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为主,集海上运输、航空运输、航空快递、铁路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汽车运输、仓储、船舶经营和管理、船舶租赁、船务代理、综合物流为一体。它的特点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经营范围较宽、业务网络发达、实力雄厚、人力资源丰富、综合市场竞争能力较强。2)以实际承运人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这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指由公路、铁路、海上、航空运输部门或企业投资或控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客货运输销售代理公司等。它的特点是:专业化经营,与实际承运人关系密切,运价优势明显,运输信息灵通,方便货主,在特定的运输方式下市场竞争力较强。在国际货物运输中,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是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主式。老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哪个好
发生下列情况时将导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终止:1)因合并、分立而解散。2)经营期限届满。3)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停业、解散或清算。4)一方或数方股东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5)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6)被责令关闭、撤销批准证书或吊销营业执照。7)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终止应提交的文件现有的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申请终止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实际操作中根据企业终止原因的不同,需要提交文件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1)法人**或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3)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终止的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终止时,应对该企业法人进行清算。1)成立清算组。根据企业终止形式的不同,分别由人民法院、主管机关或企业股东指定清算组成员。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主管机关确认,或移交法院。3)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提供上海与世界各空港各种货物的空运进出口、内陆运输及空运包机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货代企业(或物流企业)处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特别要指出的是,由于风险很大,货运代理应当投保责任险。另外,由于海上运输是国际货物贸易的主要运输方式,因此无论是作为代理人还是契约当事人,货运代理都应特别注意遵守《海商法》。根据我国《海商法》第42条关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含义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国际货运代理既可以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也可以是托运人。因此,《海商法》中第四章的关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责任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就非常重要。另外,货运代理还应当注意《合同法》和《海商法》之间的关系,二者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责任期间、责任归责原则、赔偿责任、时效等诸多方面有很多不同。总的适用原则是,二者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海商法》已有规定的,应适用《海商法》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补充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关于二者的关系问题,已有不少观点,在此不再赘述。实践中,判断货运代理是代理人还是当事人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A、货运代理是否签发了自己的全程运输单证:如多式联运提单,如果签发了自己的提单,会被认为是当事人;B、在收取报酬方面。
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agent)简称国际货代,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组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行业。
运输方式1、水运代理指提供水上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具体划分为海运代理和河运代理两种类型。
2、空运代理指提供航空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
3、陆运代理指提供公路、铁路、管道运输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货运代理。
4、联运代理指提供公路、铁路、管道运输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这种代理又可以进一步划分海空联运代理、海铁联运代理、空铁联运代理等类型。 节省运杂费用,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
如果提单抬头人追认该货运代理的行为,则提单抬头人在本案中为无船承运人,货运代理为提单抬头人的代理。由此可见,本案中,货运代理同时**了一个运输合同的双方,即货主和承运人某提单抬头人,这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禁止双方代理的规定。因此,在具体的业务中,货运代理要么代理货主,要么代理承运人,绝不能同时代理,否则很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国际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当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时,有可能处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可能是代理人,也可能是契约当事人。此时,我们不能用大陆法关于间接代理(即行纪)的理论来理解。(1)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1999年《合同法》颁布以后,对货运代理的业务活动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该法的很多规定对《民法通则》进行了完善。尤其是402条和403条,实际上是英美法关于隐名代理和不公开本人的代理的规定,为货运代理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第402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委托人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提出”专注于进口”创新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国际货物运输的时间性强。老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哪个好
可作为设立分公司的增加资本。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变更和终止编辑(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变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变更企业名称、企业类型、隶属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通讯地址或营业场所、法定**人等项目,亦可变更股东,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所有这些都属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变更的情形,均应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变更的条件细则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变更的条件没有作具体的要求。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变更应提交的文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变更应提交的文件,现行有关法规和规章也未做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变更项目的不同,准备不同的文件。如变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股权关系时,主要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变更股权关系申请书。2)股权转让协议正本。3)原股东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4)新股东董事委派书原件。5)新股东的基本情况。6)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印章的新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7)新法人**身份证明材料。8)转股后企业章程修改协议正本。9)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老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哪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