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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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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企业商机

    在这种情况下,货代企业(或物流企业)处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特别要指出的是,由于风险很大,货运代理应当投保责任险。另外,由于海上运输是国际货物贸易的主要运输方式,因此无论是作为代理人还是契约当事人,货运代理都应特别注意遵守《海商法》。根据我国《海商法》第42条关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含义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国际货运代理既可以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也可以是托运人。因此,《海商法》中第四章的关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责任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就非常重要。另外,货运代理还应当注意《合同法》和《海商法》之间的关系,二者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责任期间、责任归责原则、赔偿责任、时效等诸多方面有很多不同。总的适用原则是,二者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海商法》已有规定的,应适用《海商法》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补充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关于二者的关系问题,已有不少观点,在此不再赘述。实践中,判断货运代理是代理人还是当事人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A、货运代理是否签发了自己的全程运输单证:如多式联运提单,如果签发了自己的提单,会被认为是当事人;B、在收取报酬方面。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仪器仪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分类

    C公司取得的2013年8月1日之前开具的且符合规定的合法凭证,尚未抵减完的部分可以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继续抵减销售额。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3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直接代理)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1)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2)2013年8月1日至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布之日前,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将**发票追回后方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符合免税条件的直接代理公司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后才能享受免税政策。为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间接代理)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质量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要求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2.港、澳投资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虽然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属于中华人民***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法律等方面的原因,目前这些地区的公司、企业在内地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只能参照有关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规定办理。***就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投资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做了如下规定。允许中国香港服务提供者和中国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独资的形式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国香港服务提供者和中国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其中**高一项的限额。中国香港服务提供者和中国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每设立一个分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低限额,则超过部分。

    了解班轮航运公会组织及班轮公会行动守则。教学重点有班轮运输的特点和作用与班轮运价运费计算。教学难点有班轮运价运费计算。掌握44租船运输课堂讲授:租船运输的特点、租船方式、程租合同主要条款;了解船舶的洽租、期租合同的主要条款;熟悉期租船的经营管理。教学重点有租船运输的特点与租船方式、程租合同主要条款。掌握75国际空运实践教学:参观课堂讲授:航空货运的特点、空运基本知识、航空货运经营方式、航空运单、航空货物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运费计算、IATA;熟悉航空货运公司进出港货物的操作程序、货物运价;了解ICAO、SITA、航空货物运价的基础知识。教学重点有航空货运的特点、空运基本知识、航空货运经营方式、航空运单、航空货物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运费计算、IATA。教学难点有航空运单、运费计算。掌握6+(4)重点、难点实践教学:实训项目326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课堂讲授: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进出口货物运输实务流程、联运的主管机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条款;熟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概念和特点、对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铁路货物的运输;了解国际铁路组织机构及我国铁路国际联运的主管机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送费用。我公司是上海海关A类管理报关企业。

国际货运代理性质  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定义,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 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已渗透到国际贸易的每一领域 ,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社会分工越加趋于明确,单一的贸易经营者或者单一的运输经营者都没有足够的力量亲自经营处理每项具体业务,他们需要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一系列商务手续,从而实现各自的目的。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特点是受委托人委托或授权,代办各种国际贸易、运输所需要服务的业务,并收取一定报酬,或作为**的经营人完成并组织货物运输、保管等业务,因而被认为是国际运输的组织者,也被誉为国际贸易的桥梁和国际货物运输的设计师。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特点是受委托人委托或授权,代办各种国际贸易、运输所需要服务的业务。质量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要求

为客户提供蒙古、俄罗斯、中亚五国、欧洲等国家的进出口铁路整车、集装箱及LCL拼箱运输代理服务。仪器仪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分类

    五、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先行课程——《《国际经贸地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后续课程——《口岸物流实训》六、教材与教学参考书[选用教材]姚大伟主编,《国际贸易运输实务》2002年7月第1版,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教学参考书]1、《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全国国际货代行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指定用书,2003年8月第1版,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南华工商国贸系藏书2、《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全国国际货代行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指定用书,2003年5月第1版,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南华工商国贸系藏书3、《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全国外经贸院校21世纪高职高专统编教材,2002年7月第1版,姚大伟主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南华工商国贸系藏书4、《国际货物贸易运输实务》,2001年8月北京第1版,国际经贸学院运输系编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5、《国际贸易运输》,1997年7月北京第1版,姚新超编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6、《国际贸易实务》,全国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参考书,1994年3月北京第2版,黎孝先主编。仪器仪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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