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ustryTemplate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正规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电话
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内容编辑(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3)对运输的要求。(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5)特殊要求。(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reimbursementclause)。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例外原则。信用证特点编辑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documentary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辅助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收费只付款不审单;只管偿付不管退款;不偿付时开证行偿付。
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关系正常进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则不希望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及单据付款,因为这表明买卖双方的交易出现了问题。3)一般商业信用证,总是货物的进口方为开证申请人,以出口方为受益人;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既可以是进口方也可以是出口方。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履约信用证、商业票据信用证,它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银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因此,备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其具有担保的性质。同时,备用信用证又具有信用证的法律特征,它**于作为其开立基础的其所担保的交易合同,开证行处理的是与信用证有关的文件,而与交易合同无关。综上所述,备用信用证既具有信用证的一般特点。
假设企业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开证申请人授权的**也出具了检验证,只要开证申请人勾结银行,指示银行否认该**是经该行同意的,那么,企业就不能从银行获得货款。为此,为了出口商本身的权益,应加强对信用证条款,尤其是软条款的审核,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洽进口商通过开证行来函或来电报修改或删除,为顺利出运货物和安全及时收汇铺平道路。7.自动延期条款(TheAutomaticExtensionClause)。8.不符点费用条款(TheClauseofDiscrepantFee)。9.电索条款(TheT/TReimbursementClause)。10.注销信用证条款(TheCancelL/CClause)。11.不接受凭保函议付条款(TheClauseforNegotiationbyLetterofIndemnityisnotAcceptable)。12.其它限制性条款(TheOtherRestrictedClause)。13.对单据的格式、签发和语言的要求条款(RequiringofFormSignatureandLanguage)。[编辑]信用证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1.开证申请人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关系是根据契约而确立的买卖关系。2.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的关系是以开证申请书所列条款的内容而确立的委托与承诺的关系。3.开证银行与通知银行的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双方均受信用证的约束。[编辑]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
出自MBA智库百科(wiki./)目录1信用证概念2信用证当事人与关系人一.信用证当事人二.信用证关系人3信用证内容[1]4信用证操作流程[1]5信用证项目6信用证特点7银行信用证运作8银行信用证的作用9银行信用证的担保作用10信用证种类11信用证业务流程12信用证单据内容一.汇票二.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三.海运提单(Marine/OceanBillofLading)四.保险单据(InsuranceDocuments)五.装箱单(PackingList)六.重量单(WeightList/Certificate)七.数量单(QuantityCertificate)八.***明书(CertificateofOrigin)九.品质证明(CertificateofQuality)十.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Certificate)十一.电报抄本(CableCopy)13信用证常见不符点14信用证******15防范信用证诈骗的方法16信用证特别条款17信用证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18信用证的当事人19信用证支付的作用20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21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22信用证结算审单准则23信用证软条款:出口商的陷阱24银行信用证的变化和趋势[2]25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来自银行的风险[3]26如何防范信用证方式下的银行风险[3]27信用证案例及其分析[4]28相关条目29参考文献[编辑]信用证概念信用证(LetterofCredit。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各类产品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费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正规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电话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信用证种类编辑信用证有据而分(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①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如海运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②光票信用证(CleanCredit)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Draft)付款的信用证。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①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②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L/C)。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正规进出口信用证服务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