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泽物业】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对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害负责? 答: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而非法定责任。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完全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丽泽物业】买房时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承诺可以免交一年物业公共服务费,可入住后物业服务企业不认可,怎么办? 答:物业服务企业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除非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认可其免交物业公共服务费的有效证明。否则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免交一年物业公共服务费的承诺对物业服务企业不产生约束力,业主可以与开发建设单位就此另行协商。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预收几个月?业主或使用人未按时交纳,如何处罚?下城区物业管理区域
【丽泽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因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互相依存、地位平等的契约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按相关合同约定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但提供服务与享受服务是一种商业运作形式。 用俗语说就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有偿的,并依靠提供有偿服务而生存,业主则是花钱买服务,并有权监督其服务质量。双方可以因发展变化的需要,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续签、修改或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建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性。
【丽泽物业】业主办理入户时,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哪些费用? 答:业主办理入户时,需按下列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业主购买期房,应交付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按住宅局签发的住宅交付费用许可证为准)起至办理入户手续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不超过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付款; 业主购买现房,应交付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入户手续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不超过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预付款。业主入户后,预付不超过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住宅,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装修住宅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使用人。业主入户时不需要再交付装修保证金。 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其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办收费的,应经物业部门认可。业主在交付时,可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验看代办委托的物价部门认可的有关证明。 开发企业为房屋添置的所有设施,应按规定计入房屋转让总价格中,不应在业主入户时,另增收费项目。
【丽泽物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有何规定? 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物业主要管理哪些方面?
【丽泽物业】如何判断物业的好坏?(二) 3、看房子在物业公司的维修记录 房屋报修情况通常能直接反映出房屋质量。比如,有没有出现过管道堵塞的情况,如果新房屡次出现管道堵塞,说明在施工时建筑垃圾没有疏通干净;如果报修记录上跳闸次数多,那就说明配电可能不合理等。 4、看物业费收缴率 在很多小区,业主表达对物业公司不满的直接行为就是拒缴物业费。如果商品房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过低,说明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较大,双方矛盾较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就要打个问号。物业管理都有哪些职责呢?建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什么意思?下城区物业管理区域
【丽泽物业】业主委员会有哪些主要职责? 答: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下城区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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