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本指导原则的过程中,我们整理和分析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中的主要问题,指出不能简化研究工作,强调任何药品注册申请都必须以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为中心。我们特别关注了其中一些技术问题,并在本指导原则中进行了重点阐述。我们希望这些指导原则能够帮助药品注册申请人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认清药物研发的基本规律,确保研究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终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原料药完成平台登记后通过形式审查拿到“I”状态的登记号,与制剂关联审评时通过技术审评,登记号的状态由“I”变为“A”。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一站式”完整技术服务。广西原料药再注册中心
为有序开展化学原料药再注册工作,给予一定过渡期。对于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药品注册批件剩余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按照上述第(五)条申请再注册;药品注册批件剩余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已过有效期的,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省局(或药审中心)提出再注册申请。对于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发给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后,药品再注册工作参照前款要求执行;其中批准通知书剩余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已过有效期的,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发放批准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向省局(或药审中心)提出再注册申请。广西原料药再注册中心研究院为制药设备厂家提供新机型试验及展示推广服务,收集使用方反馈的改进意见,推动制药设备改进升级。
审核要求:应以1000个剂量单位为计量单位,包括活性成分或中药,辅料的种类和数量。中使用但终未包含的成分应在文档中得到注明。生产流程应详尽,包括完整的生产流程、每个单元操作、关键工艺参数和中间体控制等。原料合成工艺应清楚列明各反应步骤的反应物、试剂、催化剂等用量。药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标准,提供颁布标准的复印件。存在药典标准的药物不需提供标准复印件,但需注明**年版*部*页。审查要求提供工艺的真实性承诺书。变更情况需提供相关批准证明性文件,文件信息需要与提交的信息一致。
评价研究结果的方法:在确定贮存条件时,应结合产品自身的稳定性研究结果,特别是长期试验的条件和结果。已上市产品的贮存条件是确定研制产品贮存条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确定包装材料时,需根据稳定性研究分析所用包装材料的合理性。确定有效期的原则与新药一样,以综合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结果为基础,并进行适当的统计分析。一般以长期试验结果为主要依据来确定有效期。对于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如果长期试验时间较短,则可以结合已上市产品的稳定性情况和有效期、研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质量对比研究结果和稳定性研究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来确定初步的有效期。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技术平台包括合成实验室、仪器室、药物设计/计算机辅助室、分析室等四个功能区域。
在进行筛选和优化的工作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产品的其他特性,如制剂的外观、片剂的硬度、颗粒在压片过程中的流动性和可压性,以及制剂的稳定性等方面。同时,为保证工艺放大过程不会影响到制剂的质量,需要对多批不同规模的产品进行的质量比对研究,以积累更多的数据,进一步验证所采用的工艺的合理性。此外,若在缓释制剂的制备工艺中需要使用需要控制的有机溶剂(如包衣工艺中所用的有机溶剂),则需要进行残留溶剂检查,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数据积累结果来确定是否纳入质量标准。具体的技术要求可以参考《残留溶剂检查的技术指导原则》。研究院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人才培育与汇聚、科技交流与合作、校地校企共建等工作。广西原料药再注册中心
研究院致力于化学合成原料药、中间体、标准品、杂质以及药物等内容的实验室研发与技术服务!广西原料药再注册中心
一些已经上市的产品,其配方包括辅料的种类和用量,可能在医师案头手册(PDR)、产品技术资料、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国家药品标准以及其他文献资料中有所记载。如果能够获取已上市产品的配方信息,应提供详细的配方成分及其来源,以便在对配方进行合理性分析后作为设计新配方的依据。如果无法获取已上市产品的配方信息,则应按照《化学药物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详细的前期研究,包括对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特性以及辅料的相关性质进行了解。也可以对已上市产品进行配方分析研究,通过对已上市产品中使用的辅料种类和用量进行初步分析,为设计新产品的配方提供依据。广西原料药再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