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2015年3月5日,陈x转账给唐xx50,000元,同年3月6日,陈x转账给唐xx150,000元。2015年4月1日,唐xx转账给陈x1,535元。2015年4月3日,陈x转账给唐xx60,000元、200,000元。2015年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2016年1月、2月、3月、5月、7月(付两笔2,000元)、8月、10月、11月、12月(4,000元)、2017年1月、4月(4,000元)、5月,除括号中备注外,唐xx每月转账给陈x2,000元,共计23笔次2,000元,其中在2015年6月、9月、10月的转账客户摘要中,唐xx备注为“利息”。二、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26日期间,除上述转账往来,陈x另转账给唐xx十三笔,每笔金额从5,000元至600,000元不等,合计金额847,821元;唐xx另转账给陈x十七笔,每笔金额从2,840元至56,390元不等,合计金额305,007元。另,2015年1月30日至2016年9月13日期间,唐xx通过支付宝向陈x转账二十五笔。2015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24日期间,唐xx通过微信向陈x转账十九笔。三、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陈x、唐xx均为福建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谷公司”)的股东,其中陈x作为股东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是2014年8月22日,实缴出资352,900元。吴剑勇律师,专业经济案件的领航者,为您导航法律迷雾。江苏工程款拖欠经济纠纷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吴律师还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活动,降低法律风险。三、吴剑勇律师的服务理念吴剑勇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客户的权益放在。他深知每一位客户都面临着不同的困境和需求,因此,他总是耐心倾听客户的问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在代理诉讼过程中,吴律师更是全力以赴,力求为客户争取到有利的结果。四、吴剑勇律师的成功案例吴剑勇律师在经济领域有着丰富的成功案例。他曾代理过一起涉及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的股权转让案,通过精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证据收集,终成功为客户了巨额损失。这些成功案例不仅证明了吴律师的能力,也赢得了客户的赞誉和信任。五、如何选择一位合适的经济律师在选择经济律师时,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背景:了解律师的背景和执业经历,确保其在经济合同领域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2.业务范围:查看律师的业务范围是否涵盖您所需的法律服务,如合同起草、调解、诉讼代理等。上海个人经济纠纷律师代理经济律师事务代理,吴剑勇律师让您放心无忧。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吴剑勇:解决经济的法律顾问在快节奏的商业环境中,经济时有发生。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找到一位经验丰富、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上海经济合同律师吴剑勇,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企业和个人信赖的法律伙伴。吴剑勇律师专注于经济领域多年,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案件。无论是合同起草、审查,还是调解、诉讼代理,他都能提供、的法律服务。作为上海律师界的佼佼者,吴律师深知上海市场的特点和法律环境,能够准确把握案件走向,为客户争取大利益。在经济案件中,吴律师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他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为客户分析案情、制定策略。通过与对方的沟通和协商,他往往能够在诉讼之前达成和解,为客户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即使诉讼不可避免,他也能凭借出色的法庭表现和辩论能力,为客户赢得满意的结果。除了经济案件外,吴律师还擅长处理其他与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事务。他熟悉公司的设立、运营、解散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能够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支持。在他的帮助下,许多企业成功规避了法律风险,实现了稳健发展。作为一名的经济律师,吴剑勇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他始终坚持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原则。
反而三次反复表示其垫付了2年的利息,由此可以表明当时双方确实存在20万元的民间借贷的合意及事实,只是被告认为是为垫付利息的性质,但被告认为是垫付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所以可以认定借贷就是发生在诉讼双方间。2、微信里面欠缺的内容就是没有反映出20万元是具体指哪一笔借款,但已经可以证明确实存在借款,以及借款金额就是20万元的事实。另外、从普通人催款的方式来说,一般情况在被告没有否认收到20万元的前提下,原告在聊天主张的时候可能就不会将借款交付日期做为聊天陈述的内容。所以微信里面只反映金额而未反映借款的日期,不能据此否认存在借款的合意及事实。3、再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一《招商银行户口历史交易明细表》,被告有规律的方式向原告转账2000元,并且有3笔备注了利息,更加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及被告支付利息的事实。4、2017年4月1日支付4000元备注为“还款”,备注“还款”足以表明被告当时的主观思维是在归还借款。只是原告认为该款项的性质是两个月的利息款。5、所以结合微信及银行明细表。可以综合认定双方之间存在20万元的民间借贷合意,被告还对借款归还过利息,支付利息的金额及月份也有规律可寻。吴剑勇律师,经济纠纷案件的法律顾问。
当事人上诉之后,代理律师只能在《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中规定的三个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律要点中寻找突破口。二、本案基本情况1、诉讼双方是多年的好友,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极其频繁,并存在多种性质,即有借款,也有投资款,还有平时购物游玩而临时形成的垫款,当然还有利息的还款。2、因为双方是朋友关系,所以双方之间的诸多经济往来没有签署法律文件,借款也没有出具借条或收条之类的有效法律文件。后来基于各种原因,被告不不归还利息,还以实际没有借款行为进行狡辩。3、原告委托其他律师依法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19)沪0110民初19860号),原告委托原来的代理律师上诉二审,二审仍然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20)沪02民终1427号)。三、吴剑勇律师重新代理1、吴剑勇接手本案之后,重新整理证据,整合起诉所主张的法律基础,重新进行了一审、二审诉讼,后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撤消原审判决,并直接改判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吴剑勇律师在本案二审成功的要点,主要是能够基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充分利分一审法院对证据分析的逻辑错误及矛盾。咨询吴剑勇律师,让经济案件变得不再复杂。江苏租赁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面对复杂的经济案件,吴剑勇律师有妙招。江苏工程款拖欠经济纠纷律师
所有钱款往来均是投资款、公司转账、旅游、租房等钱款,该笔钱款即为公司的业务交流款项。纵观本案在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中院认为:首先,交付的借款是由原告程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被告汤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非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同时,对于所谓的业务交流款、公司交易往来,汤某在一审及二审中均始终未就是何业务、有何交易做出明确、具体的陈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其次,每月汤某都从其个人账户向程某转账交付一定的金额,其中三笔明确备注为利息。该些钱款从时间、数额以及往来账户上看,符合程某所述归还借款利息的基本特点。再次,程某与汤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汤某认可程某通过其向其朋友出借借款、月利率1%等内容,且其已垫付两年利息。除实际借款人存有出入外,该聊天记录中所述借款的数额、利率及还款情况均可与程某的陈述相互印证。就该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及的借款金额,汤某称与本案无关,但始终未明确究竟是双方之间哪一笔或哪几笔的钱款往来对应该往来。并且,汤某在微信聊天中称其可向程某提供其朋友出具的借条,然而汤某并未提供任何与此相关的书面借条,也未提供其所谓将钱款交付朋友使用的转款凭据。故此中院认为。江苏工程款拖欠经济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