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社会公开宣传,在单位职工或者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一般可以不作为非法集资;资金主要用于生存经营及相关活动,行为人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罪与非罪界限一时难以划清的案件,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妥善处理,特别对于涉及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人员因政策界限不明而实施的轻微违法犯罪,更要依法慎重处理。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助您在民间借贷市场中稳健前行。绍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下列情形应当注意严格审查:
1.原告提供格式化借款合同的(格式借款合同多为金融部门使用,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非常少见,也不符合民间借款的习惯做法,以此作为单一证据起诉的,法官应当慎重处理,严格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甄别是否涉及非法行为);
2.原告提供的借据除签名外,均为出借方填写;
3.借款人只起诉担保人不起诉主债务人的(有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之嫌,还债主体不是债务人单方的同样应严格审查);
4.原、被告共同到庭请求立案调解、速裁(有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之嫌);
5.被告涉及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房屋权属纠纷;
6.被告为资不抵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7.被告为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
8.申请保全的不动产在拆迁区划范围内(第(5)~(8)项应注意查明是否损害第三方利益);
9.原告或被告在他案中曾有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 金华民间借贷律师咨询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成功处理多起民间借贷疑难案件。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贷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维护自身权益。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当注意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出借人可以通过查询借款人的征信报告、要求提供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同时,出借人还应避免将资金借给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免遭受损失。民间借贷需谨慎,天境星峰律师助您把握法律风险,确保交易安全。
因为民间借贷的资金主要需求者为中小企业,而单个私人的资金可能不够,不能形成一对一的借贷关系来满足中小企业的借贷需求,从而导致了一些小额借贷公司,担保投资公司的大量出现和发展。他们通过吸收居民的闲散资金,对需要借贷的中小企业进行一定的资产测评和接受担保的条件下提供借贷。现今,民间借贷公司在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我在此认为加强对民间借贷公司的监测和管理对于民间借贷的发展是非常重要并且也是相对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手段。一方面,对于民间借贷公司的成立要严格,从营业执照的颁发到运行过程中的监管都必须认真严格,能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可以成立民间借贷公司行业协会,通过这种自律性组织来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和相互监督,并且也方便统计这个行业的相关信息,而且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面临出借难题?天境星峰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助您实现资金增值。徐州民间借贷利滚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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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绍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