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家药品标准不适用于产品的研制,则需要根据质量控制研究的相关结果,按照《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制订的规化过程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等一般原则,建立研制产品的注册标准。与国家药品标准相比,研制产品的拟定注册标准可以在项目设置、检测方法和限度方面有所不同。对于项目设置,根据产品特点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可以增加检测项目。例如,在原料药的合成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一类有机溶剂,则其残留量应纳入标准。对于国家标准中未包含的相关物质,一般应增加到标准中。研究院以国际化为目标,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的药物创新研发质量体系。海南登记原料药再注册
我们力求揭示原料药制备研究的基本规律,并依据这些规律进行原料药的研发。我们旨在确定符合药品管理法要求的科学基本技术标准,为原料药制备研究提供基础技术指导,同时帮助药物研发者清晰了解药品评价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并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研发。一般过程部分提供原料药制备研究的通用规律,使药物研发者了解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一般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艺选择、起始原料和试剂的要求、工艺数据的积累、工艺优化与中试放大研究、中间体的要求、杂质分析、工艺综合分析以及废物处理等方面的阐述。海南登记原料药再注册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一站式”完整技术服务。
鉴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定义的扩展,其研究思路、方法与原本的“仿制药”有所不同。本指导原则是在总结、分析对原“仿制药”研究的一般技术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在国内“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和评价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形成对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一般思路和原则。一些药品注册申请人对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发还存在一些误区,认为这类品种的研究较为简单,导致研究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不够,未能通过系统的研究真正揭示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从而给临床使用带来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隐患。
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中载明登记号、化学原料药名称、注册标准编号、化学原料药有效期、生产企业、生产地址、通知书有效期等信息。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有效期为5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对于化学原料药补充申请,审评通过的,发给化学原料药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载明登记号、原通知书编号、化学原料药名称、注册标准编号、申请内容、审批结论、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等信息。化学原料药再注册,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由属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再注册,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由药审中心开展再注册。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人才研发团队主要由海外归国人员、国内高校院所学者、企业高层技术人员组成。
请提交《药品再注册申请表》所需的材料:1.证明性文件:(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2)《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2.五年内生产、销售、抽检情况总结。3.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4.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需提交相应资料或说明。5.需提供药品、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及工艺真实性的承诺书。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高校院所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系列技术服务。安徽原料药再注册中心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新药配方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包材相容性研究等多项技术开发服务。海南登记原料药再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剂通常采用外购原料药,来源众多,质量存在差异。因此在选择原料药时,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质量,还需要观察具体项目的检测数据,择良选用。在选用辅料时,除非有证据表明某些特殊的辅料已被使用在已上市产品的中,否则通常优先选取安全性有保障的常规辅料,并且辅料的级别应符合给药途径的要求。如果有证据表明研制产品的组成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包括所使用的辅料规格也完全一致,那么筛选过程就可以被免除。海南登记原料药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