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品基本参数
  • 品牌
  • 源叶
  • 主要营养成分
  • 蛋氨酸,甘氨酸,色氨酸,脯氨酸,缬氨酸,苏氨酸
  • 类别
  • 异亮氨酸,苯丙氨酸,天冬氨酸,亮氨酸,色氨酸,酪氨酸,组氨酸,天冬酰胺
  • 含量≥
  • 98
  • 产品名称
  • 组氨酸
  • 用途
  • 标准品对照品
  • 产地
  • 上海
  • 厂家
  • 上海源叶生物
  • 保质期
  • 36个月
标准品企业商机

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1,2],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例如,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物质基础,它是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一种特殊的专门量具。20824-18-4

20824-18-4,标准品

对照品来源: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33600-93-0对照品应尽可能与制品原液配方一致,稳定性较差的,可加不含对测定有干扰物质的适宜的稳定剂。

20824-18-4,标准品

注意事项:自配制的标准溶液作为工作标准溶液的,一般用于日常检验分析,不用于其他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结果。除非能够证明其作为测量参考标准的性质不会失效。有机溶液的标准物质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标准溶液与塑料胶木瓶盖直接接触。对使用量较大的自配的标准贮备原液,必要时与有证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避免发生化学变化,以确保自配标准溶液量值的准确性。标定时间常1.000mol/L及以上浓度贮备液,应每2a标定1次;0.5000mol/L浓度贮备液,应每1a标定1次;0.1000mol/L浓度贮备液,应每6个月标定1次;低于0.1000mol/L浓度的应用液,应每3个月标定1次。

标准物质的正确使用包括正确的选择、正确使用(防止误用)和使用的注意事项:1) 标准物质应根据不同的用途、目的,选择不同的标准来源,如,从相应的标准品供应处购买、购买相应的商品或从特殊途径获得。2)目的不同,标准品级别要求则不同。应选用标准物质特性量值与预期应用测试值水平相适应的标准物质。使用者不应选用不确定度超过测量值与预期应用测量程序所容许水平的标准物质,一般工作场所可以选用满足要求的标准物质。对实验室认证、方法验证、产品评价与仲裁等可以选用高水平的标准物质。3)使用者在使用标准物质前应仔细、较全地阅读标准物质证书,只有认真的阅读证书中所给出的信息,才能保证正确使用标准物质。应采用洁净的很好硬玻璃容量瓶作较终体积的容器。

20824-18-4,标准品

标准溶液的管理:1、标准溶液的制备和标定、使用管理,由检验室设专人负责。2、标准溶液的制备必须严格按GB/T601-2002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规定进行,专人配制和标定,且不得少于两人,标定时应详细记录标定过程。3、标准溶液实行标志管理,制备好的标准溶液应在标签上注明名称、浓度、基准物质名称、配制人、配制日期、标定人、标定日期、保存时间,并合理放置,由专人妥善保管。4、标准溶液的配制人和标定人要填写“标准溶液的制备与标定原始记录”。配制好的标准溶液由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标准品,即是标准物品,作为一种衡量标准。33600-93-0

对于标准品:根据项目的不同,选用相应的试剂盒或金标准方法等。20824-18-4

标准溶液标定法:准确吸取一定量的待标定溶液,用另一种已知准确浓度的标准溶液滴定;或准确吸取一定量的已知准确浓度的标准溶液,用待标定的溶液滴定。根据两种溶液的消耗体积及已知的标准溶液浓度,计算待标定溶液的准确浓度。此法若标准溶液浓度不准确会直接影响待标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性。因此,标定时应尽量采用基准物质标定法。无论用哪种方法标定,一般要求平行做3~4次实验,至少2~3次。相对偏差小于0.2%。标定好的标准溶液应妥善保存。放置一段时间后,标准溶液要先摇匀,再使用,若不稳定的溶液,还要定期标定。20824-18-4

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植物提取物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批发实验设备及耗材、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从事各类生化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研发、分装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致力于发展为创新务实、诚实可信的企业。公司自创立以来,投身于生化试剂透析袋,标准品,液体试剂,抑制剂,是精细化学品的主力军。上海源叶生物致力于把技术上的创新展现成对用户产品上的贴心,为用户带来良好体验。上海源叶生物创始人崔媛媛,始终关注客户,创新科技,竭诚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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