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1179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书面反馈意见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建议(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5房),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深圳外墙构件空气声隔声检测系统仪器撞击声隔声测量(结构声),需要用经校准的标准撞击器打击地板产生噪声源。
噪声通常很容易就能够被人耳感知,但单靠人耳和眼睛很难察觉声源主要发声位置及频带特征。工业上的噪声通常与机械故障或者机械缺陷息息相关,定位出声源主要位置、识别主要频带特征,能够协助指导工程师快速查找故障原因。
声学照相机利用波束形成技术让眼睛能够“看见”声音,将现场光学图像和声压云图进行叠加,通过观察声压云图颜色的深浅可快速准确看出声源的位置所在,正因为直观和应用简单等特点,声学照相机被***用于汽车、家电以及交通等领域的噪声源识别。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装配式钢结构模块建筑技术指南规定
2.1.1建筑隔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块建筑应根据功能部位、使用要求等进行隔声设计,模块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与《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有关规定;
2水、暖、电、燃气、通风和空调等管线安装及孔洞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2)墙中所有电器插座、配电箱或嵌入墙内对墙体构造造成损伤的配套构件,在背对背设置时应相互错开位置,并应对所开的洞(槽)有相应的隔声封堵措施;
3)分户墙上所开洞口的封堵,应采用满足分户墙隔声设计要求的材料和构造;
4)上下层相邻两户间的排烟、排气通道,宜采取防止相互串声的措施。
2.1.2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块建筑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等的有关规定;
2模块建筑**护系统拼接缝隙处保温构造应连续可靠,防止出现冷热桥。 表观隔声量检测仪器。东莞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检测系统
标准撞击器符合 ISO 16283-2,ISO 717-2,ISO 10140-3/-4/-5,ISO 140-6/-7/-8,DIN 52210-6 等标准。深圳外墙构件空气声隔声检测系统仪器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