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沿海航标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影响沿海航标效能的行为:种植植物;设置灯具或者音响装置;设置非航标标志;堆放物件;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航标条例》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下列危害沿海航标的行为:非法侵占、损坏沿海航标设施;非法移动、拆除沿海航标;非法改变沿海航标效能;在沿海航标设施上攀架物品;在沿海航标设施上拴系船舶、牲畜、渔具;其他损坏沿海航标的行为。船舶、设施触碰沿海航标,船舶、设施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立即向沿海航标管理机构报告。
在航标发展的定位问题上,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航标相比,在LED灯器、遥测、AIS应用等方面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北京水库内河航标欢迎来电
船舶交通服务(VTS)VTS可以针对每一艘船舶,以便帮助船上的航行操作;也可针对整个交通,以便组织交通,防止产生危险局面和允许优化使用航道。一般由雷达子系统、VHF通信子系统、信息传输子系统、雷达数据处理子系统、交通显示及操作控制子系统、船舶数据管理子系统、记录和重放子系统组成,有些VTS安装了AIS子系统。VTS功能包括数据收集、数据评估、信息服务、助航服务、交通组织服务和支持联合行动等6项功能。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28个VTS中心,91座雷达站,信号覆盖了所有重要港口和交通繁忙水域。山东高分子聚乙烯航标质量保证目视航标常常颜色鲜明,以便白天观测;发光的目视航标可供日夜使用。
导标又称叠标,是为了引导船舶安全地通过狭窄面带有危险性的延长线上。导灯浮标外,还需设置导标。导标是成对地设置在航道中心线成港口口门中心线的称一般均建在岸上,后标须在前标之后有一定距高,且应校前高程,以保证必要的精度。导标的灯光可有各种顾色,分为固定光或闪光,须在其周围环境中极易识别。塔架可安装雷达反射器。由前后两座标志构成的导线来标示狭窄航道的中心线方向,指示船舶沿该导线航行。,引导船舶通过狭窄水道,避开危险区域或进入港口船闸。
通航标准,是指为内河航道建设而制定的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标准船舶、船队尺度、航道等级与航道尺度、船闸尺度、桥梁净空尺度和对桥梁的航运要求、比较低、比较高通航水位、通航流速和导航设施等。 [1]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的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论证。升船机的规划和设计可参照执行。国际河流的航道,除与邻国有航运协定并在协定中对通航标准有明确规定者外,可参照执行。航标设置在通航水域及其附近,用以表示航道、锚地、碍航物、浅滩等,或作为定位、转向的标志等。
典型的浮动航标是浮标和灯浮标。浮标是具有一定的形状、尺寸、颜色的漂浮物体,锚碇在指定位置上用作助航标志,可安装灯器、音响设备、雷达反射器或其他设备,发光的浮标称为灯浮标。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且便于识别,根据浮标的位置和作用,浮标按照国际统一要求漆上颜色并附加标志性的上部轮廓。1984年,我国采纳国际航标协会(IALA)推荐的海上浮标制度(A区域)的布设原则,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重新制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1999)国家标准并正式发布。截至2009年底,直属海事系统负责管理的灯浮标共2926座。导标是由前后两个立标或灯桩组成的一对叠标,经过精确测量定点建立。山西禁止通行航标定制
内河航标有交通管理部门下属航道管理机构进行建设、管理和养护。北京水库内河航标欢迎来电
编制沿海水域航标总体规划,应当遵循便利航行、确保安全、统筹兼顾、科学布局的原则。编制沿海水域航标总体规划,应当与港口、航道发展规划和航运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发展规划相协调。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沿海航标总体规划,报交通部批准。沿海航标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沿海航标总体规划,报交通部海事局批准。辖区沿海航标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国沿海航标总体规定的要求。沿海航标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海上交通发展的需要,对沿海航标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交通部海事局备案;但对沿海航标总体规划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交通部海事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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