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可以测定汽车之间安全距离的渠道有三种:超声波测距、微波雷达测距以及激光测距。超声波测距是利用超声波的反射特性测距。超声波发生器不断地发射出4OkHz超声波,该超声波遇到故障物后反射形成反射波,超声波接收器接收到反射波信号后,将其转换成电信号,从而测出目标的距离。微波雷达测距是利用从目标处反射回来的电磁波发现目标并测定其位置。激光测距的工作原理与微波雷达测距相似,具体的测距方式有连续波和脉冲波两种。杭州智能防撞防闯入主动预警系统——江苏博崴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道路施工防撞系统
汽车防撞预警系统主要是用于协助驾驶员避免高、低速追尾,行驶时无意识偏离车道,与行人碰撞等重大交通事故。它就像眼睛一样帮助驾驶员,持续不断的监测车辆前方道路状况,系统可以识别判断各种潜在的危险情况,并通过不同的声音和视觉提醒,以帮助驾驶员避免或减缓碰撞事故。汽车智能防撞系统大致的意思为:当汽车与汽车之间的间距小于设定的安全距离时,该系统能自动报警,并采取制动措施。汽车防撞预警系统是基于智能视频分析处理的汽车防撞预警系统,通过动态视频摄像技术、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来实现其预警功能。主要功能为:车距监测及追尾预警、前方碰撞预警、车道偏离预警、导航功能、黑匣子功能。 相对于国内外现有的汽车防撞预警系统,如超声波防撞预警系统、雷达防撞预警系统、激光防撞预警系统、红外线防撞预警系统等,功能、稳定性、准确性、人性化、价格上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可全天候、长时间稳定运行,极大提高了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济源汽车防撞系统“路宁宝”创新要点:采用光电图文爆闪、实时对讲、录音重放等辅助预警,适应不同应用场景;
路宁宝是专门应对道路风险33研制的,被使用者誉为道路作业现场的“安全守护神”。该成果集雷达探测、计算机算法分析、定向声波等高新技术于一体,具有辨别危险、定向声波、智能摇旗、副机爆闪、手环震动、光电图文、指挥调度、二次预警等安全主动预警防护功能。使用时,将路宁宝放置在作业过渡区中间位置,它能实时监测作业区上游交通状况、准确分辨危险车辆,提前、主动、二次、有效预警上游车辆,必要时通知作业人员及时躲避。路宁宝的诞生,不仅开创了国内道路现场作业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更为道路养护、事故处置、路政巡查和清排障作业增添了一道新型可靠的“安全防护墙”。
道级智能雷达防闯入防撞击主动安全预警技术,适用于各等级道路养排作业、应急救援、事故处置进撤场安全防护及作业过程等,一经问世便得到全国各等级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的认可,目前已在全国十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得到普遍应用。2020年8月11日,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0年高速公路省际联动应急预案演练”,在江苏省新扬高速公路(S49)扬州段开展,车道级智能雷达防闯入防撞击主动安全预警技术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关注。车道级智能雷达防闯入防撞击主动预警技术的研发、孵化与应用,开创了国内外道路养排作业、事故处置,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该技术产业化后形成的工作系统,由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预警主机、智能磁吸式预警副机及手环式预警副机组成。常州智能防撞防闯入主动预警系统——江苏博崴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路宁宝”集雷达监测、计算机算法分析、定向声波预警、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于一体,具有危险判断、定向声波、智能摇旗、副机警报、手环震动、光电图文、指挥调度、二次预警等多项安全主动预警防护功能。系统由智能预警主机、副机和手环三部分组成。使用时将主机放置于作业过渡区中间位置,能实时监测作业区上游200米范围的交通状况,自主设定监测范围、判别捕捉危险车辆,准确发出定向声波预警、智能启动摇旗引导警示;当有车辆闯入50米范围时二次增强预警并通知作业人员及时躲避。“路宁宝”的诞生,开创了国内外道路养排作业、事故处置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新时代,现已在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安行业,百余家单位应用逾千台,被众多使用者美誉为“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神”。智能预警主机即实时向上述车辆发出有效定向声波预警,及时提醒上游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变道行驶。福建道路施工防撞系统
"路宁宝”放置在养护作业过渡区中间位置,实时监测作业区上游交通状况、准确分辨危险车辆。福建道路施工防撞系统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但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只包括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福建道路施工防撞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