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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基本参数
  • 产地
  • 江苏
  • 品牌
  • 不限
  • 型号
  • 不限
  • 是否定制
标企业商机

航标的主要作用有:1指示航道:在岛岸明显处,设置引导标志,或在水上设立浮标、灯浮及灯船等,引导船舶沿航标所指示的航道航行。2供船舶定位:利用设置在陆上的航标测定船位。3标示危险区:标示航道附近的沉船、暗礁、浅滩及其他危险物,指引船舶避开这些危险物。4供特殊需要:标示锚地、检疫锚地、测量作业区、禁区、渔区,以及供船舶测定运动性能和罗经差使用的水域等。航标常用以下:1安全水域浮标:安全水域标设在航道**或航道的中线上,标示其周围均为可航行水域;也可代替方位标或侧面标指示接近陆地颜色:红白相间竖纹,形状:球形浮标或带有球形顶标的柱形或杆形浮标,顶标(非球形浮标只要实际可行应安装):单个红球。



长久性航标的位置、特征、灯质、信号等都载入各国出版的航标表和海图。**航标品质保障

C4 编号一律采用阿位伯数字,标示在浮体的顶板或灯架的标志板上,数字和字母采用标准黑体字,要求字迹清晰明显。编号的颜色,在红、绿、黑的底色上用白色;在黄、白的底色上用黑色。C5 航道中标志有增减时,减少标志后其他标志的编号可暂不改动;增加标志的号码,可暂用前一座标志的号码并在其后面另加一个数字,例如在13与14号标志之间增加一个标志时,新增标志的编号即为“13-1”,以此类推。当标志变动过多使用不便时,应重新编号。C6 杆形标志因为标身小,可不写编号。C7 水中固定标志一般不编号,连续设置时,也可编号。



推荐航道浮标质量保障标体造型可定制,所有设计步骤都包括易用性或访问和干预。元件可互换,维护简单。

视觉航标***设置于海区和内河,是一种**重要、**基本的助航标志。它包括有灯塔、灯桩、立标、灯浮标、浮标、灯船、系碇设备和导标等。灯桩是被设置于航道附近岛礁、岬角、港口、防波堤等处的发光固定航标,灯光射程一般小于15海里,一般为无人看守,但也有些标位重要的灯桩有人值守。灯桩可用于标示初见陆地的位置或作为导标的一部分;标示航道或航道附近的碍航物或危险物;标示航道或可航水道的侧面界限;标示某区域,或标示水道的转向点或汇合点。

3.1 航道走向conventional direction of buoyage船舶在沿海、河口的航道航行时用以确定航道左右侧的根据,即浮标系统习惯走向。其规定如下:3.2 航道左侧、右侧port hand side of a channel、starboard hand side of a channel

船舶顺航道走向航行时,其左舷一侧为航道左侧,右舷一侧为航道右侧。3.3 水中固定标志offshore fixed marks设在水中的立标和灯桩等助航标志。其设标点的高程在当地平均大潮高潮面以下,标志的基础或标身的一部分被平均大潮高潮面淹没,而且作用与浮标相同者,则其颜色、顶标和灯质,均须与相应的浮标或灯浮标一致。3.4 浮标形状buoy shapes在水上从任何水平方向观测浮标标体水线以上部分时所呈现的外形特征。3.5 顶标topmarks在水上助航标志顶部的一个或两个具有一定尺寸和特定形状及颜色的标志。3.6 新危险物new dangers

新发现而未在航海资料中指明的障碍物,如浅滩、礁石、沉船等。 航标作用:在岛岸明显处,设置引导标志,在水上设立浮标、灯浮及灯船等,引导船舶沿航标所指示的航道航行。

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河助航标志(以下简称内河航标)的种类、功能、形状、颜色、灯质、图例及配布原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各江、河、湖泊、水库通航水域所配布的内河航标。个别特殊通航水域经批准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2 引用标准GB 5864 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3 总则3.1 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内河航标的主要功能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航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3.2 决定河流左、右岸的原则:按水流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各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序确定上、下游:

a. 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b. 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c. 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d. 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浮标分体结构,浮体上沾染水生物,直接用高压水枪冲洗即可。推荐航道浮标质量保障

内河航标是设置在江河、湖泊、水库航道上的助航标志,用以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等。**航标品质保障

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人民**联合成立深水航道工程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共同推进工程建设,历经8年努力,12.5米深水航道于2018年5月实现全线贯通,为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和“****”实施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一、工程基本情况深水航道工程建设范围为长江干线南京至太仓河段,河段全长约283公里,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自下而上、先通后畅”的建设思路分期组织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在太仓至南通约56公里河段建设深水航道,工程总投资39.2亿元,2012年8月开工,2014年7月通过交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2015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长江航道部门管理;二期工程在南通至南京约227公里河段建设深水航道,工程概算总投资71亿元, 2015年6月开工, 2018年4月通过交工验收,2018年5月正式投入试运行,计划2019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长江航道部门管理。**航标品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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