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肥品种和磷肥品种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7年6月29日,《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发布,化肥继续由省级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复肥和磷肥产品是明确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化肥产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规定,复肥产品划分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3个单元。其中,复合肥料包括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缓释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硫包衣缓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稳定性复合肥料、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等。掺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控释掺混肥料、脲醛缓释掺混肥料、稳定性掺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无机包裹型掺混肥料等。《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磷肥产品部分)》规定,磷肥产品划分为4个单元,包括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和肥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登记田间试验报告要求。眉山专业肥料登记流程和手续

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标准要求:一、必测项目要求1、无机肥料:必测项目(共7项):镉、汞、砷、铅、铬、铊和缩二脲要求;适用于复合肥料、尿素、等以氮、磷、钾等无机盐形式标明养分的肥料。2、其他肥料:必测项目(共9项):镉、汞、砷、铅、铬、铊、缩二脲、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要求;适用于有机肥料、生物肥料、腐植酸钾等以非无机盐形式标明养分的肥料。必测项目是监管部门、生产企业重点监测指标,现我院已收到多家企业送检的生产原料及成品检测上述项目。二、可选项目要求可选项目(共8项):镍、钴、钒、锑、苯并[a]芘、石油烃、邻苯二甲酸酯类和三氯乙醛要求;当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弃物为肥料原料以及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从上述8项中选择相应项目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和判定。三、其他要求1、陆生植物生长试验要求(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投放市场前);2、不人为添加对环境、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染色剂、着色剂、jisu等添加物;3、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任何一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不应直接施用到土壤中。遂宁有机肥料登记服务商泸州专业农药登记证代办推荐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5月7日发布了《有机肥料》(NY/T525-2021)新标准,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有机肥料市场,促进有机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有机肥料新标准,促进四川省肥料登记规范有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有机肥料生产相关企业,立即按照《有机肥料》(NY/T525-2021)新标准开展生产活动,按新标准进行肥料登记。一、权限内肥料登记企业需严格按照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开展肥料产品检验,若使用评估类原料生产有机肥料的,须提供原料安全性评价材料(安全性评价参照《四川省商品有机肥料主要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附件)执行)”的内容说明。二、权限内肥料续展登记关于“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需提供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产品检验报告,1、若使用适用类原料的,2021年6月1日以后需提供新标准的检验报告,可办理续展登记;2、若使用评估类原料的,不再办理续展登记,必须重新办理肥料登记,经评审。
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登记试验资料及评估报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签和说明书样张、综述报告、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安全数据单、申请表、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参考文献等。申请资料引用的文献或者数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登记试验资料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及评估报告。因安全性、稳定性等原因在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的农药产品,应当提交添加该助剂的农药样品完成的登记试验资料。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登记产品实施备案管理!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受理除硫酸铵、尿素、硝酸磷肥、氯化钾等免于登记和省级登记之外的微量元素肥料、缓释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等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的肥料登记工作。不过,当前省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有了不少改变,部分省份已取消肥料登记制度。江西省从2014年4月起将“省内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登记证核发”下放至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核发受理条件和资料要求!雅安一站式肥料登记证代理多少钱
农业部登记肥料变更资料要求。眉山专业肥料登记流程和手续
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适用范围限于已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登记,鼓励开展联合试验。试验要求:试验点数;田间药效试验点不少于3个;残留试验点不少于4个;多个省(区、市)种植的作物,应在不同生态类型的省(区、市)开展试验;只在1-2个省(区、市)局部种植的作物,可以在同一省(区、市)的不同区域开展试验。试验年限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药效试验可1年完成。资料要求:摘要;登记证复印件;核准标签及标签和说明书样张;药效:效益分析;申请登记作物及靶标生物概况;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对已登记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药效试验资料;室内生物活性资料(*对涉及新防治对象的产品);室内作物安全性报告(*对涉及新作物产品);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报告;其他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可以是申请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也可按照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的同一群组的**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综合评估报告;残留: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资料;残留分析方法资料;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按照《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点数要求》,提交相应作物上的农药残留试验资料,也可以根据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眉山专业肥料登记流程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