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类别:农药产品类别包括化学农药、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等。按登记类型分,农药登记包括:原药登记:新农药原药(母药)、相同原药(母药)、非相同原药(母药)制剂登记:新农药制剂、新剂型、新含量、新混配制剂、新使用范围、新使用方法、相同制剂、相似制剂变更登记:扩大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变更、增加使用剂量、降低使用剂量、原药(母药)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制剂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毒性级别变更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取决产品类别和登记类型。肥料登记常见问题解答?地址变更重新办证!南充微生物菌剂登记哪家服务好
根据新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含量的标注:1、标明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照7.3.1—7.3.6标注,标明执行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产品按照肥料登记批准的养分指标标注。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标注的要求按单一肥料执行。3、含量小于4.0%的单一中量元素不得标明。4、产品标准中规定需要限制并标明的物质或元素等应单独标明。不应标注元素敏感或忌用作物的图案。警示语应按规定字号以***方式标明(并附示例)。5、标识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视为此微量元素≥0.02%。6、应标明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农药肥料登记流程和手续肥料备案,肥料备案代理,肥料备案代办-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公司。
农药登记的办证流程:1、配置成熟的的农药样品,2,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封样,3,安排产品化学,毒理,药效,残留,环境试验,需网上备案。4,按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准好农药登记资料,并网上申报,5上交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6、报农业部终审。办证周期:试验周期约26个月根据产品不同有所差异,农业部审查时间9个月零20个工作日。办证费用:每个产品试验项目不尽相同,费用差异很大,制剂从10万-100万不等,新农药更贵,原药费用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农业部公告第2579号:《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农药标签二维码格式及生成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农药标签二维码码制采用QR码或DM码。2二维码内容由追溯网址、单元识别代码等组成。通过扫描二维码应当能够识别显示农药名称、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3单元识别代码由3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位为该产品农药登记类别代码,“1”**登记类别代码为PD,“2”**登记类别代码为WP,“3”**临时登记;第2~7位为该产品农药登记证号的后6位数字,登记证号不足6位数字的,可从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第8位为生产类型,“1”**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生产,“2”**委托加工,“3”**委托分装;第9~11位为产品规格码,企业自行编制;第12~32位为随机码。4标签二维码应具有***性,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一个销售包装单位。5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负责落实追溯要求,可自行建立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建立农药产品追溯系统,制作、标注和管理农药标签二维码,确保通过追溯网址可查询该产品的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等信息。追溯查询网页应当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可在PC端和手机端浏览。境外企业肥料登记需要额外提供的资料。
GB/T37500-2019《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水溶性肥料、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肥料中复硝酚钠、、脱落酸、萘乙酸、氯吡脲、烯效唑、吲哚丁酸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含量的测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肥料里面添加了农药,该产品就属于农药,未办理农药登记证的,确定为假农药。对生产和经营假农药,《农药管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和《有机肥料》NY/T 525-2021对有机肥料标签的影响。乐山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记代办
农药登记办证的流程和周期!南充微生物菌剂登记哪家服务好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原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对有效成分含量做出具体规定的,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有效成分含量未做出具体规定的,制剂有效成分含量(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总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值不小于5%(或50克/升);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不小于有效成分含量的50%。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3位;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2位。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批准登记产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液体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可以质量分数(%)或质量浓度(克/升)表示;以质量浓度表示时,产品质量标准应同时规定质量分数。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与不含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同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设定要求相同。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按照相近原则变更有效成分含量。南充微生物菌剂登记哪家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