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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通常很容易就能够被人耳感知,但单靠人耳和眼睛很难察觉声源主要发声位置及频带特征。工业上的噪声通常与机械故障或者机械缺陷息息相关,定位出声源主要位置、识别主要频带特征,能够协助指导工程师快速查找故障原因。 声学照相机利用波束形成技术让眼睛能够“看见”声音,将现场光学图像和声...
建筑噪声检测标准第二部分: GB/T19889.10—2006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10部分:小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GB/T19889.14—2010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 GB/T20247—2006声学混响室吸声测量 ...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二十条 绿色建筑的运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行管理制度完备; (二)屋顶、外墙、外门窗等建筑围护结构完好,遮阳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通风、空调、照明、水、电气、计量等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四)节能、...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 b)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绿色建筑运行使用主体责任,保障建筑物绿色性能运行良好。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当确保建筑物...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绿色建筑...
选择比较好声源位里的导则 扬声器的辐射特性以及传声器的位置(在移动传声器情况下则是传声器路径)决定了合适的声源位置。 不同的扬声器位置的间距应不小于0.7m. 至少两个扬声器位置的间距应不小于1.4m. 房间边界和声源中心的间距应不小...
2006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从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上解决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保护环境和有效利用资源,促进建筑节能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市在深入推进建筑绿色发展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绿色建筑重建设、轻运行的现象仍然...
第二节 隔声标准 第4.2.1条 不同房间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 4.2.1 护栏结构部位 隔声量 ...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绿色建筑运行使用主体责任,保障建筑物绿色性能运行良好。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当确保建筑物...
机场噪音测量 测量机场周围由于飞机起飞、降落或低空飞越时所产生的噪声,包括:测量单个飞行事件引起的噪声;测量相继一系列飞行事件引起的噪声;在一段监测时间内测量飞行事件引起的噪声。 使用仪器。2型及以上声级计或机场噪声监测系...